第64章 特殊能力的运用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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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向阳大队,枪械储备还算充足。对于那些掌握了打枪技能的巡逻队员而言,基本上都能做到人手一支趁手的枪械。李肆民主动加入巡逻队,心里可是有着自己的一番盘算。

一方面,他是想为两个哥哥分担一些责任。农忙时节,大家都忙得不可开交,哥哥们既要操心家里的农活,又要参与村子里的事务,实在辛苦,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行动,让哥哥们轻松一些。

另一方面,李肆民内心深处一直对枪械充满了好奇,心心念念地想找机会摆弄摆弄枪,好好过一把瘾。

“黄队长,你想想看,要是我压根儿不会打枪,单位能随随便便就给我办持枪证吗?”李肆民目光直视黄连虎,不卑不亢地反问道。黄连虎听到这话,脸上一阵白一阵红。

他其实打心底里不太想给李肆民发枪,总觉得这小子平时鬼点子多,不太好管。但此刻,面对李肆民这有理有据的反问,黄连虎搜肠刮肚,愣是找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拒绝他。

李肆民说的确实在理,黄连虎暗自揣测,这小子说不定是在城里的招待所工作时,跟着那儿的人学了打枪的本事。毕竟在那个大集体的时代,一切都讲究规矩和公平,大队里的生产工具,包括枪械,那都是集体的财产,可不是他黄连虎一个人能说了算的。

既然给其他会打枪的巡逻队员发了枪,那就没有理由不给李肆民发,除非李肆民自己站出来承认不会打枪。

要是黄连虎敢在这件事上搞区别对待,李肆民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转身离开,甚至李家的其他人也都可能因此拒绝参加巡逻队。到时候,黄连虎就算心里有气,也挑不出人家半点毛病。

没办法,在那个年代,人民群众的地位尊崇无比,他们当家作主,拥有实实在在的话语权,这可不是后世那些在底层苦苦挣扎的人所能比拟的。

身为干部,在私底下偷偷摸摸干点见不得光的事儿,或许还能侥幸不被发现。但一旦事情败露,尤其是被摆在明面上,那就离倒霉不远了。就拿公社副主任马克明来说,以他的身份和地位,要是搁在几十年后的一些不良风气下,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形容,那简直就是“夜夜当新郎,村村有丈母娘”,生活作风可能会一塌糊涂。

但可惜啊,在当下这个时代,就算是想找个情人,也得小心翼翼地藏着掖着,生怕被人知晓,一旦曝光,那他的政治生涯可就岌岌可危了。

黄连虎满心无奈,对李肆民实在是无计可施。毕竟新城第一招待所可是个响当当的单位,连他们都敢给李肆民配枪,自己又怎么能横加阻拦呢?这倒不是说黄连虎生性软弱、好欺负,而是在那个时候,公家单位在普通老农民的心目中,

地位高得如同巍峨的泰山。特别是新城第一招待所,那可是经常接待各级领导的重要场所,各项审查必定严格把关,绝对不可能稀里糊涂、随随便便地给人配枪。

然而,黄连虎却高估了某些单位的严谨程度。实际上,江科长给李肆民配枪的时候,连他会不会打枪都没多问一句。这事儿要是让黄连虎知道了,估计他得憋屈得找个地方好好发泄一番,可又无处说理去。

万般无奈之下,黄连虎只能不情不愿地给李肆民也发了一支五六半步枪。毕竟,其他巡逻队员配备的都是这种枪,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不能搞特殊化。要不是顾忌李肆民这个“刺头”可能会惹出更大的乱子,黄连虎真想随手扔给他一杆老旧的套筒枪敷衍了事。

这恰恰体现了李肆民有意营造“刺头”形象所带来的好处。像他这样既头脑灵活又能言善辩的“刺头”,即便是黄连虎这样手握一定权力的民兵队长,甚至是吴彪那样的大队长,

也都不会轻易去招惹。因为一旦和他起了冲突,你要是指出他的错误,他或许还能听进去一些。但要是他觉得自己受了委屈,认定你错了,那他可真敢一路跑到公社去告你的状。

告一次状,或许领导会觉得是个偶然,没太当回事儿,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。告两次,领导可能还是会选择息事宁人,维持现状。但要是次数多了,领导心里就得犯嘀咕了:为什么他单单就盯着你告状呢?是不是你真的存在什么问题,才会让他如此执着地反映情况?

至于打击报复,那更是想都别想。就算真有人胆大包天,想这么干,也只能在合理合法的原则范围内,动点小手脚。比如安排个又脏又累的重活,或者在评定工分的时候,故意压低他的等级。

但即便如此,也得对方自身工作表现不佳才行。要是对方是个干活的能手,工作认真负责,成果显著,谁也不敢轻易降低他的工分等级,否则必定会引起公愤。

这种良好的风气,一直持续到公社解散之后才逐渐发生了变化。失去了制度的约束,一些胆子大、家族兄弟多、敢玩命的家伙,便开始慢慢崭露头角,肆意妄为,逐渐发展成为村霸,甚至滋生出一些黑色势力,危害一方。

李肆民双手接过那支看起来只有五成新的五六半步枪,拿在手里沉甸甸的,心中一阵激动,恨不得当场就扣动扳机,试试这枪的威力,顺便看看黄连虎会有什么反应。不过他也清楚,黄连虎虽然迫于无奈给了他枪,但在枪械的挑选上,肯定还是动了些心思,选了这支不算太新的。对于这一点,李肆民倒也没太在意,毕竟枪还能正常使用,人家这么做也挑不出毛病。

李肆民真正在意的,是想趁着巡逻的机会,用大队提供的子弹好好练练枪法。说实话,就算他真的在巡逻时一枪打死了偷吃庄稼的野猪,那野猪的肉按照规定也是归大队集体所有,他个人能得到的好处少之又少。

最多也就是在分肉的时候,因为自己参与了猎杀行动,能多分一些肥美的部位,少分点瘦肉。

至于那些在这年头没人稀罕的猪下水和排骨,嘿,要是肉的数量不够全体村民分,那大队干部们就只能无奈地去分这些边角料了。这一点,有着后世丰富经验的李肆民,也不得不对那个年代的政策和风气竖起大拇指,由衷地称赞一番。

当然,大队干部们也并非总是吃亏,只是在明面上,他们必须得做出一副吃亏的样子,以显示公平公正。但有些人,要是私心重一些,还是会在私下里耍些小聪明,搞点小动作,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。

武器分配完毕后,黄连虎便着手组织起实弹训练。此刻,他心里憋着一股劲儿,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,可以好好观察观察李肆民,看看这小子到底有几斤几两。“哼,这小子不是整天表现得很能耐吗?不是爱出风头吗?我倒要看看,他是不是真的会打枪,还是在这儿装样子!”黄连虎心中暗自想着。

其实,对李肆民充满好奇,想要一探究竟的,可不止黄连虎一个人。许多村民也都把目光聚焦在李肆民身上。毕竟,以前的李肆民,连条鱼都很难钓上来,在大家眼里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庄稼汉。可现在,他突然说自己会打枪了,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,心里充满了疑虑。

果不其然,李肆民打出的第一发子弹,就像脱缰的野马,偏离了靶心,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。五十米外的稻草人在微风中轻轻晃动着,仿佛在无情地嘲笑他的失误,而旁边的黄连虎,脸上虽然没有说话,但那紧绷的表情,也透露出他内心的不屑。

不过,李肆民倒也不是唯一脱靶的人。那些平时不经常参加训练的民兵们,十有五六也都没能击中目标。毕竟,玩枪这事儿,和学习乐器有点类似,就算曾经接受过训练,可要是长时间不练习,技艺也会慢慢生疏,手生得很。

所以,在这个时候,暂时还没有人敢公然嘲笑李肆民,黄连虎也选择了沉默,没有立刻发作。

然而,当李肆民打出第三枪时,黄连虎再也无法保持淡定,脸上的表情瞬间失控。只见其他人的射击准头,和第一枪相比,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进步,大多还是偏离靶心。

可李肆民却截然不同,第一枪脱靶后,第二枪便准确地击中了目标,而这第三枪,更是直接命中了稻草人的脑袋,打得稻草人晃了几晃。

李肆民可不是什么天生的神枪手,也并非一下子就找回了上辈子经常出入靶场的那种熟练感觉。他之所以能如此精准地射击,主要得益于他那超乎常人的好眼神。

在他的眼中,子弹的飞行轨迹就像是黑夜里闪闪发光的萤火虫,清晰得不能再清晰。子弹偏离了预定轨道多少,往哪个方向偏了,他都能看得真真切切。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,自己的眼睛竟然能厉害到这种程度,能清晰地捕捉到子弹的轨迹。

有了这般如同精密仪器般的眼神来校正弹道,只要对枪械的基本性能有一定了解,怎么可能打不准呢?除非是那种从来没碰过枪,对枪械一无所知的门外汉。毫不夸张地说,李肆民的眼神精准度,完全可以用毫米级,甚至是微米级来衡量。

也就是说,把两个物品放在一起,哪怕它们之间的尺寸差异极其微小,只要存在一点不同,李肆民都能凭借他的火眼金睛,轻而易举地分辨出来。

别人打枪的时候,往往只能根据子弹击中枪靶的位置,凭借着以往的经验和感觉,大概地调整射击角度。而李肆民则大不一样,他可以根据清晰可见的弹道,进行精确无比的调整。

而且,他的眼睛就如同自带精准定位功能的瞄准镜,每一次射击都像是用最先进的仪器在瞄准,想打不中目标都难如登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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