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2章 大结局(1 / 1)

加入書籤

“这种情况没有关系,只要别让别人知道你们是任务者就行。”

系统小茶严谨地回答。

这附近没有其他人,他们私底下相认问题不大。

“姐姐,你这次要做的任务是对付吕琳姗吗?”

江姜抱着江芷哭了好久才恢复冷静,直截了当地指出了这点。

“没错,你呢?”

江芷觉得他的任务应该不会跟她一样。

“很巧,我的任务跟姐姐的目标一致。”

江姜弯了弯眉眼,明明笑着,眼底却像是藏着一抹冰寒。

“姐姐,吕琳姗就交给我吧。”

他不露声色地揽过了任务。

作为黑化组的成员,他做任务的手段可没有江芷那么温和。

“给我兑换真话水。”

江姜让系统小黑用积分兑换了真话水,直接在吕家门口堵住了打算去外面吃饭的吕琳姗。

“你做什么?”

吕琳姗是认识“林煦”的,知道他跟江芷很熟,不由提高了警惕。

“不做什么,只是想请你喝口水而已。”

江姜笑得人畜无害,在吕琳姗放松警惕的瞬间瞬间控制住了她,强行把真话水灌了进去。

“跟我去警察局自首吧。”

吕琳姗想挣脱他,江姜没给她这个机会,凭借男生的绝对体力优势,将她拉到了警察局。

喝了真话水的人是不能撒谎的,不管他和警察问什么,吕琳姗都只能说实话。

除了偷江芷的纽扣,她还干过很多坏事。

最令人发指的是她才几岁大的时候,就设计害死了自己的亲弟弟。

那时,她的弟弟还只有三岁,她六岁,因为害怕弟弟会分走爸妈的宠爱,她假装带弟弟去公园玩。

趁着没人,把他推进了人工湖里。

他的弟弟是她亲眼看着淹死的,是等确定他淹死了,吕琳姗才喊的人。

警察问她的时候,她撒谎说是不小心跟弟弟走散了,等到找到的时候,弟弟已经在水里了。

那时那个公园的人工湖附近还没有被监控覆盖,吕琳姗又只有六岁,警察和她爸妈都想着这么小的孩子应该不会撒谎,相信了她的话,没有多调查,就以意外落水结案了。

“小小年纪,居然做过那么多违法犯罪的事,真是世风日下。”

“她这种情况应该要判刑吧?”

“肯定啊,虽然有些事是她没成年的时候干的,但也没过追诉时效,而且成年之后也干过不少坏事,怎么也得判上十多年。”

吕琳姗干的坏事实在是太多,就连见多识广的警察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。

她干的那些事原本是根本没人发现或者就算是发现了,也没法定罪的,如果不是自己说了出来,恐怕真的很难让她负刑事责任。

“怎么会这样?我没想说出来的,怎么会这样!”

吕琳姗不敢相信自己会把干过的坏事都说出来,几乎陷入了疯魔。

看她的样子不对劲,警察连忙收押了她。

吕琳姗已经承认了她犯的罪,是无论如何都要判刑的。

以她的心机,说不定会装疯,警察是不会相信她会一下疯掉的。

两个月后,吕琳姗被判处了无期徒刑。

“这样应该够了吧?”

江姜问的是系统小黑。

上辈子,林煦被吕琳姗陷害入狱,在监狱里黑化了,出狱之后想要找吕琳姗报仇,结果被她将计就计,再次送进了监狱,并且被判了死刑。

林煦的愿望是希望可以将吕琳姗绳之以法,为自己,也为江芷报仇。

“不够,无期徒刑不是死刑,也不是会真的让她一辈子待在监狱里,本系统建议你兑换这个道具,可以定时她的死亡时间,让她在五年后暴毙。”

系统小黑可没有他那么仁慈。

“行吧,按你说的做。”

江姜原本不想花那么多积分,但还是照做了。

吕琳姗这种人确实没必要活在世上,完全可以让她死在监狱里。

“姐姐,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,以后我们还能再见面吗?”

江姜处理完吕琳姗的事,就回到了江芷这边,在她面前依旧是一副乖弟弟的模样。

“不好说。”

江芷接的任务是随机的,他接的任务也是随机的,是很难碰到一起的。

“不一定要是做任务的时候,休息的时候也可以的。”

江姜眼巴巴地道。

“可以吗?”

江芷不太确定,问了系统小茶。

“这我得问一下前辈。”

系统小茶联系上了系统小黑,礼貌地道:“小黑前辈,你平时是在哪休息?介意跟我一块吗?”

“本系统不挑地方,方便做任务就行。”

系统小黑平静地回答。

“好的,那我给前辈发个位置吧。”

系统小茶是有固定的休息位置的,将位置发给了它。

江芷和江姜都完成了任务,各归各位后,系统小黑找到了系统小茶所在的位置。

两个系统成功建立连接后,江芷和江姜终于可以在休息时间随时见面了。

“真好,以后可以跟姐姐一起做任务了。”

江姜笑得很开心。

“确实勉强算是一起,一起加油吧。”

江芷觉得严格来说不能真的算是一起做任务,但也没扫他的兴。

她最初会成为任务者完全是被迫的,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榜样。

江姜是追随她而来的,而且还是把她当姐姐,她这个姐姐多少得做点表率才行。

“我会成为最优秀的任务者,希望你也是。”

江芷给自己定了个奋斗目标,顺便带上了江姜。

“嗯,我会以姐姐为目标的。”

江姜一直都在向她看齐,努力跟上她的步伐。

他们都是宇宙快穿公司新晋的优秀员工,假以时日,必能顺利退休,成为新一代任务者眼里的传奇。

(全文完)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