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1章 签!赶紧签!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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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来登酒店。

“宝宝,再过一个月就要过年了。”

大美圆入座后,一边摇,一边道。

“嗯。”

沈良不动如山道。

“年前肯定要回去,我还要回老家过年。”

“我是说,马上就要2003年了。”

“是2003啊,难不成是3002年吗?”

沈良继续装傻充愣。

就她那点小心思,他摸得透透的。

无非是想提醒他那个‘2、3年’的约定。

什么两三年?

分明是23年!“哼,不理你了。”

高媛媛不摇了,也学着沈良一动不动。

“你说了不算!”

下一秒。

沈良一个翻身,反客为主。

然后。

高媛媛就没空去想那些有的没的。

就像是海上航行的小船,突然遭遇了风暴,这种时候,说话都费劲,还想什么想?

事后。

高媛媛有机会问,但她没有再提。

她不是大傻子。

那种问题要是主动问出来,结局可能,也许只有两种。

一种是得偿所愿,另外一种是分崩离析。

各50%的概率。

她现在还不想赌概率。

反正他们都还年轻,再过一两年,等约定日期到了再问,那也不迟。

接下来一周,高媛媛没有再暗示什么‘三年之约’,她都不提,沈良更加不会提。

等她什么时候提,那就什么时候‘分手’。

转眼。

时间跨入2003年,一起跨完年,沈良把高媛媛送去了机场。

她回国还有工作。

而沈良,继续留在澳洲做后期。

来到特效公司,沈良登上个人qq,一上线就有一个头像在跳动。

那头像一看就是程好的。

程:【英雄票房出来了,十天1亿3000万,好夸张!!!!】

沈:【哈哈,看来我的预言要成功了】

程:【什么预言?】

沈:【我当初在01级迎新大会上做过预测,《英雄》票房会破两亿】

程:【还有这事?】

沈:【嗯,你翻翻新琅的《英雄》专题报道,前几天张卫平还把这件事翻出来让记者炒了炒】

滴!滴!滴!这时,又有一个头像跳动起来。

【师哥,我打你电话没打通,有事请回电】

看到小黄同学的留言,沈良回头翻了一下背包,然后掏出另外一部一模一样的手机。

靠。

忘开机了!

开机后,沈良给小黄同学回了一个电话。

“喂,师哥。”

“嗯,怎么了?遇到什么事了?”

“我的试镜通过了。”

“通过了?那不是好事吗?你的情绪怎么这么低落?”

“星爷要我签她的星辉公司。”

小黄同学犹豫不决道。

“师哥你不是说过香江那边很乱嘛,我有点担心。”

“这事啊?”

沈良语气轻松道:“星辉公司没那些乌烟瘴气的事,再说了,那些事,只要你不愿意,以周星池的性格,他不会强迫你的。”

“那,那我签了?”

“签吧。”

“可……可是……”

小黄同学吞吞吐吐半天,也没等到沈良追问,她只能自爆。

“可是那合同上面的违约金很高。”

听到这里,沈良不由一笑。

合着在这等他呢。

“高?有多高?”

“六……六百万。”“600万?也不算特别高啊。”

沈良笑着道:“你知道我跟王芝签的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吗?”

“多少?”

“不多不少,多了400万。”

“1000万??”

小黄同学的嗓门都高了几分。

那么多钱,砸都能砸死人吧?

“是啊,公司毕竟要投入很多资源,关于这一点,你签约时要注意。”

紧接着,沈良给她说了一些合同里常见的暗坑。

像什么不透明分成比例、超长合同期、天价违约金、解约条件不对等、全约绑定等等。

这些东西后世随便一个小艺人都知道,但在千禧年之初,内地的很多艺人,包括一些知名艺人都不太重视。

很多人被合同坑的欲仙欲死。

当然。

如果签约方太过强势、咖位太大,艺人即使懂,也没有多少议价权。

什么兜底,沈良是绝口不提。

想啥呢?只要他敢提,小黄同学就敢作妖。

上辈子她就干过。

瞒着公司拍了一套《男人装》写真,清纯玉女的形象碎了一地。

狗男人!挂断电话,小黄同学气的扬起了拳头。

果然指望不上!

隔天。

小黄同学就跟星辉公司签下了合同,不过,她新签的合同跟原本有一点点差别。

原本的违约金条款是600万,或者过去三年总收入*300%。

新条款是【违约金=公司实际投入*150%+艺人年收入*50%】

狗男人还是有点用。

“嗯?”

签好合同,得知黄圣伊还接了一部戏,周星池眉头一挑。

“你还接了《时间游戏》?”

“对的。”

一看周星池神色不太对劲,黄圣伊连忙解释道。

“是之前就定好的。”

“什么戏份?”

“一个小配角。”

“推了吧。”

周星池直言道:“你不合适演配角,这次是签约前的事,我就不说了,现在你要接戏,只能通过公司,不能私下接,明白吗?”

“哦。”

虽然知道这是合同规定,但黄圣伊心里还是有点小情绪。

难道大导演都一样?狗男人也是这样。

很快。

沈良就从小黄同学那里收到消息。

不能演更好。

他给小黄同学留的那个角色是《饥饿游戏》里的小黑妹,原来的人设是12岁的小女孩,是74届饥饿游戏里年纪最小的选手。

沈良改成了聋哑人人设。

现在?

正好改回去。

12岁,太小了一点。

14岁正适合。

沈良隐约记得正在北舞附中上学的大恬恬好像也投过录像带。

念及至此,他一个电话打给了陶坤。

“北舞附中的小姑娘吗?”

“沈导,你等等,我找一下啊。”

良久,电话那头传来一道声音。

“找到了!”

“沈导,你说的是哪个?”

“北舞附中的一共有三个,一个叫苗苗,一个叫宋倩,还有一个叫景恬。”

“姓景的那个是吧?”

“好,好,待会我就跟她联系。”

“明白,签约时一定要监护人同意,要监护人签字才行。”

“嗯,嗯,明白,一定客气一点。”

倏地,陶坤提议道。

“沈导,要不让好姐去谈?她去的话,小姑娘的家长可能会放心一点。”

“好,到时候我跟好姐一块去,让好姐出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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