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 锄奸成功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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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朝阳悄然跟了上去,注意力重点放在了曹魏达的身上,可只是跟了短短十来米后,曹魏达的身影就消失在他的视野当中。

他心头再次一惊,没想到曹魏达的隐藏能力竟然也如此出众!

他可是一直集中注意力观察的啊!

就这本领,一般的江湖人士都没这本领吧?

看不到曹魏达了,他也就只能将注意力放在叛徒的身上,不论有没有曹魏达这个突然来的搅屎棍,他也是必须要跟上叛徒的。

地下党的同志大多没什么余钱,自然住的地方都不太好,位置都比较偏僻。

此时,一前一后的地下党和地下党叛徒已经逐渐走过了几个偏僻小巷,来到了更偏僻的一处巷子里。

这让紧紧跟在叛徒身后不远处屋顶上的曹魏达觉得时机差不多了。

刚刚扬子歌舞厅门口路上有不少人,曹魏达并不好动手,此时这里偏僻的很,再不动手,等着过年不成?

提前绕过两人,跳下墙头后快步向前走到转弯处,戴上面巾穿过一条小巷子,在看到前面的地下党同志走过后,他紧贴墙壁侯在拐角的阴影里,静静的等待着猎物上门。

夜色昏暗,虽有月光照耀,但阴暗的小巷子里的可见度并不太高,叛徒只能集中注意力跟着地下党同志,并没有注意到躲在拐角的曹魏达,正准备从他的旁边越过去。

可就在他刚要走过去的时候,一双手突兀的朝着他的脑袋伸了过去。

叛徒吓的差点昏死过去,昏暗的夜色下,突然从阴影里伸出一双手伸向他的脑袋,换做谁都得吓的半死。

可终归是干了这么多年地下特工的,心理素质和身手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比的。

出于本能的反应,脚步瞬间往后爆退,手也已经摸向了腰间的配枪。

跟在他后面的郑朝阳心头一紧,担心曹魏达危险的他就打算冲过去支援,可身子才刚有所动作,又突然顿在原地,脸上的惊愕怎么也止不住。

就在叛徒身子爆退的同一时间,曹魏达反应比他还快,见没按住他的脑袋,脚下瞬间用力,身子如猎豹般扑了出去,伸出的双手也骤然回缩,右手靠近耳朵,肘关节迅雷般击向对方的心脏。

八级,顶心肘!!咚~~一声闷响,肘关节击打在心脏上,让他还在后撤的身体凌空飞起,又发出了一声咣当闷响。

下一秒,他有限的意识里看到,一只大手如铁锤一般砸向他的脑袋。

形意,劈拳!咻~~单掌速度太快带着强劲的气流震动,与空气摩擦产生了音爆的响动。

砰~咔嚓~~骨骼碎裂的声响在黑暗中如此清脆,而被劈的当事人,地下党的叛徒特务,却已经听不到了,就在手掌劈中他脑门的一刹那,他的意识就陷入了永久的黑暗。

“哎妈,打人跟打木桩果然不一样,这才是男人的浪漫!”曹魏达眼睛都笑弯了,他对自己现在的身手及其满意,这才是男人的终极浪漫!靠偷袭杀人,虽然也能达到目的,但总是偷偷摸摸的,一点不爽利,哪有这样正面干死对方来的得劲儿啊!至于这样杀人会不会太残忍了,毕竟他刚刚把叛徒的心脏给打爆了,估计脑浆应该也搅成了一团浆糊.得了吧,这特么是叛徒啊,说难听点的,就这样杀了对方都算是便宜他了。

要是有可能,他都想把叛徒吊起来一刀一刀的学学千刀万剐!

说不定如此一来,那些思想摇摆的人就会感到害怕,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,让华国人能少几个汉奸,少死些被汉奸迫害的人呢。

刚刚发生的一切讲起来要很多字,但其实只是发生在短短一两秒之内就已经结束了。

可毕竟动了手,动静还是有的。

这不,前面的地下党同志就立马警觉起来,慌忙躲到了一旁的小巷子里,双腿弯曲,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。

至于拔枪自卫不好意思,他并没有带枪。

更准确的说,他根本就没枪至于没枪的原因也很简单,没地儿买,也没钱买。

说个很可悲的事情,此时的红党地下党,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锄奸的时候,地下党同志们都是需要去和别的情报组、行动组或者同情革命的进步人士、地方武装、其他抗日力量临时借用武器。

而且,这还不是个例,而是普遍现象。

吃吃不饱,住住不好,一旦暴露,甚至连想要反抗的武器都是一种奢侈品,可想而知此时的红党到底有多难。

但凡有一丁点办法,也不至于会如此。郑朝阳从惊愕中回过神来,立马跑上前,先用复杂的眼神看了看曹魏达,又对地下党藏身的地方说了一句:“你已经被发现了,赶紧走,转移到安全屋,等候上级通知撤离!”

躲起来的地下党立马就知道这是自己人,心头有些激动,干他们这行的,最难忍受的就是孤独和寂寞,所有的一切都要藏在心里,除了偶尔和上级交接情报和行动的时候才会短暂接触外,剩下的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得像隐藏在人堆里的幽灵一般将自己掩藏。

如今好不容易碰到了自己的同志,他自然分外激动,但他却并没有贸然出去跟同志打招呼,组织的纪律是绝对不能触碰的,不在一条线的人绝对不能横向接触!

这是保护自己,也是为了保护他的同志!同时又有些后怕,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被盯哨了!

他同样压着嗓子说了声‘谢谢,同志保重!’就快速撤离而去。

两个革命同志,互相都不曾见面,连声音都是伪装的,此次匆匆相识又匆匆分别,或许一辈子都再难相见.确定地下党同志已经离开了,郑朝阳总算是将心中悬着的势头放下,“赶紧走!”

“等会儿,先摸个尸。”曹魏达倒是不慌不忙,走过去先把叛徒没来得及拔出来的枪拿起来看了看,是把镜面夹子。

镜面夹子又叫毛瑟c96手枪,重量1.13公斤,长度288毫米,半自动,子弹规格7.63*25毫米毛瑟弹,有效射程100米,最大射程200米,不仅比勃朗宁的射速快、射程远,威力还大。

握在手里很有手感,比娘们儿唧唧的勃朗宁更受他的喜爱。

有意思的是,镜面夹子因为后坐力大,开一枪,枪口就往上跳一下,这严重影响了射击精度和射速,其实在国外并不是很受欢迎。

可因为不受武器禁运限制,火力又强大,弹夹容量又高,还可以改装成20发可拆卸弹夹的型号,部分型号还具备全自动功能,射速又快,在近距离遭遇战、游击战中能提供较强的火力支援。

而且这枪用料扎实,结构坚固耐用,适合在复杂环境中使用,价格又实惠,在国外不喜欢的枪支,却深受红党的喜欢。

尤其在经过长期使用后,还摸索出了应对枪口上跳的办法,那就是将手腕倾斜九十度,让子弹呈扇形发射,将其发挥出了更强的火力优势,。

此方法一经推广,就更受游击队们的喜爱了。

看着手里的镜面夹子,曹魏达喜爱的摸索了一番。

犹记得小时候,他最喜欢的就是过年了,因为过年的时候可以领压岁钱、吃好吃的,还可以买玩具枪!他那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大型号的手枪了,当时拿着的时候,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帅的小屁孩!“喏,给你了。”曹魏达虽然挺喜欢镜面夹子的,但他用到的机会并不多。

就算遇到危机了,近战有武术,短距离有勃朗宁,长距离有stg44突击步枪虽然他没有经过系统培训过枪法,打的可能不是很准,但足以威慑敌人,然后跑路!

所以,这把镜面夹子放在他身上实属浪费,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呢。

毕竟,就算没有自己,这个叛徒大概率也是活不成的,最后的所有的一切也属于红党的。

他都已经捡了人头了,目的已经达到了。

郑朝阳倒是没客气,他可是知道曹魏达是个大款。

再说了,我一路跟随,提心吊胆的保驾护航,这支枪就算回报了。

将枪递给郑朝阳后,曹魏达又在实体上到处摸索。

摸到心脏的时候,明显感觉到了一股凹陷,显然刚刚的肘击已经将对方胸前的肋骨给打折了。

三下五除二的将尸体摸完,一份证件,一小碟联银券,七八块现大洋,就没其它的了。

“够叛徒,穷鬼,呸!”曹魏达相当嫌弃,打开证件借着昏黄的月色看了看,“东亚学术研究会名誉团员”

厌恶的将证件和钱通通递给郑朝阳,那证件他没鸟用,指不定郑朝阳他们有些作用。

随后,在郑朝阳呆愣的目光下,他迅速而又熟练的抹除周围的痕迹。

郑朝阳就这么眼神复杂的看着他,直到曹魏达拉他跑路,这才暂且收敛心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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