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投奔之心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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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陈舒华坚持要用嘴。

她过去不太喜欢这种方式,反倒是苏惠伦很可以接受,但今天她很积极主动,虽然并没有闻到什么血腥气,但既然她喜欢,林见鹿也无所谓。

折腾一阵子,她跑去洗手间收拾了一阵子出来,就又趴进林见鹿怀里。

今天的她,感觉格外的缱绻温柔——其实也不只是今天,感觉这次见面,从昨天晚上开始,她显得比过往还要更加的温柔了些。

林见鹿不知她情自何而起,只是比较珍惜她,见她趴在自己怀里,就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,但忽然,她问:“做一个天才……是什么感觉的?”

“嗯……还挺爽的。”

她半起身,看过来,没办法,只好再编几句,“就是那种……我没觉得自己厉害,就只是觉得这个不错,就把它写出来、做出来,哎,大家都喜欢,都夸我天才……被人承认、被人认可、被人推崇,当然爽啊!”

她点了点头,又点点头,趴下。

片刻后,又问:“老公,那两个女孩子都好漂亮……一定很温柔吧?”

林见鹿笑起来,身子后撤看她,“不容易,憋了那么久,总算问出来了。”

她也笑,“好奇嘛!”

林见鹿想了想,语气平常,“温柔……也还算温柔吧!”

她“嗯”了一声,片刻后,说:“我帮你劝住惠伦好不好?叫她不要去纽约给你捣乱。你就可以在温柔乡里,把你想做的东西做出来。”

林见鹿又忍不住看她,“那么好?惠伦会听你的?”

她笑起来,脸蛋儿在林见鹿胸口蹭着、蹭着,忽然说:“我这个月的例假……没来!”——说完了,也不抬头。

林见鹿懵了一下,身体瞬间再次后撤,一脸惊喜,“真的假的?”

她终于抬头,看清林见鹿脸上的喜悦,她一下子就松了口气,“你很开心啊?”

“当然开心啊!例假没来不就是说……”

“也不一定啊,说不定是推迟,但我还是期待能有一个宝宝已经在我肚子里了,所以才不敢让你……你太深了,我怕会伤害到他。”

“卧槽!我要当爹了?”

她抿嘴,笑起来,现在是真的开心起来了,因为林见鹿居然像他之前说过的那样,是真的同意自己给他生个宝宝,于是没忍住,告了密,“惠伦也没来。”

林见鹿愣住。

她笑起来,“我们两个的例假差了四天,现在我过了十一天了,她过了七天了,都没有来!我们还没有去医院查,害怕是一场空欢喜。”

林见鹿深吸一口气,“操!”

跟现在的心态很不同的是,他上辈子其实是个特别渴望稳定婚姻的人,谈过几位女朋友,其中有两位都是已经到了谈婚论嫁那一步的,但是很可惜,各种缘故始终没成,也因此,他这辈子刚穿越过来,最早、也曾经相当坚定的一个目标,就是赚够一千万就收手,找个合适的漂亮女孩儿结婚生子。

一度是打算找高媛媛的,后来拍mv认识了蒋琴琴、左小倩,觉得这俩女孩子也不错,再后来真的认识了高媛媛,小有失望,觉得她有点笨,再后来……嗯,再后来他的心态渐渐地就变了,开始越来越不太想结婚了。

但他依然很想要孩子。

也依然很愿意让自己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。

自己喜欢的女孩子,如果对方也喜欢自己,可以睡人家,但睡完了之后,人家只要愿意跟着自己,他就愿意花钱养着。

买房子,买车,送首饰,送衣服,更甚者,像陈舒华和苏惠伦,愿意两个女孩子一起跟他同居,他不但斥资千万米刀为她俩买了豪宅,配了管家等一应的服务人员,让她俩即便退休了不唱歌,也可以过上豪奢的生活。

还直接给钱。按月发生活费。

每人每个月给一百万台币,还自己承担家里的一切开支,这笔钱是真的不算小——姑且不论她俩其实挺想要孩子的,单就说林见鹿自己的这一系列做法,其实潜台词本身,就是在表示,给我生孩子吧,我养你们一辈子!

钱嘛,去赚就是了。

孩子多了将来会不会打架,会不会闹出狗血的争家产,那是后话。

先有了再说。

“老子牛逼呀,还真是一杆两洞!”

陈舒华“噗嗤”一声笑出来,“我们两个讨论过的,很可能就是那天晚上。”

林见鹿也记得,“嗯,那天你俩的确有点骚。”

“噗……”

…………

一晚上没有睡太好,第二天早上起来,林见鹿就给苏惠伦打电话,“我待会儿的飞机,就要飞纽约啦,录音是正事,不能耽误。你不许闹脾气,搞完宣传就乖乖回来,你们一起去医院做个检查,听到没有?”

苏惠伦吭哧半天,本来其实是在闹小脾气的,都好几天没打过电话了,今天倒是有点乖,“好了呀!干嘛那么凶!”

哎,心里踏实了。

于是九点多,汇合了张爱嘉、赵明信、林希蕾,大家一起飞纽约。

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,心里松快,又许是昨天晚上睡得不好的缘故,总之,这次林见鹿在飞机上睡得相当爽。

睡了两觉,中间吃点东西,等第二次醒了再吃点东西,看会儿书,到了。

赵明信照例是已经安排好了车子,但是当车子停下,大家下车,林见鹿才惊讶地发现,居然不是酒店,反而是一片临街的别墅区。

赵明信也下了车,笑呵呵地抬手一指,“上东区的联排别墅,四层,一共六个房间,阿鹿,以后只要过来纽约录音,你就可以住这里。”

林见鹿扭头看他,失笑。

不过蛮好,老住酒店是的确会腻,哪怕大套房也一样,有这样一栋联排别墅住一住,在这边录音的时间,也会稍微舒服一些。

打开门进去看,内部装修还不错,是上东区的老钱风格——只是比起林见鹿自己在湾湾的那套大别墅的舒适度,当然还是差了好多个层级的。

一问,市价大概七八百万米刀的样子。

嗯,纽约上东区的别墅,哪怕只是联排别墅,放眼全球,也肯定是居住里比较顶层的了,但其实现在看,也没特么多贵。

只是上辈子对阿美利加的房地产了解有限,也不知道二三十年后什么价。

想想还是算了,短期过来工作,赵明信给安排这样的房子,住几个月也就行了,真要比起居住舒适度,还是国内的大独栋、四合院舒服。

但是一下子有隐蔽的私人空间了,林见鹿的心就又一下子冒起来了。

这次过来,肯定还是做不到一口气把十二首歌都录完,没有那么整的时间,比如这次过来,也就能待一周,录个两三首歌了不起了,然后就要回首都,因为紫禁城影业要正式成立了,迭加央视春晚要第一次彩排,那当然是肯定要回去一趟的,然后还不能直接回来,要去港港一趟,待好几天。

葛福红那边一口气谈妥了八个代言,过去光是签合同、拍广告,就要好多天,如果再跟那边的朋友盘桓一番,再陪陪女人,就得奔十天以上去了。

所以,大概要一月初才能再回来,再待大概十天到半个月,录个两三首到三四首的歌,然后再回首都,参加第二轮春晚彩排。

时间碎到不要不要的。

越红,时间上越是很难真正自主。

但是……七八天也是时间呀!不舍得浪费呀!

稍微一想,他就还是给俞飞泓打了个电话过去,那边一听,很开心,当即表示马上就订票飞过来——对于林见鹿给她打电话,让她过来纽约陪着录音,感觉上她甚至不止是开心的问题,是很骄傲。

当天晚上,首都时间的不到中午,她就已经上了飞机了。

投奔之心十万火急。

第二天上午,安排了林希蕾带车子过去机场接她,林见鹿却还是跟赵明信、张爱嘉一起,去了哥伦比亚的录音棚。

又见到了很多老朋友。

当天就为接下来的录音工作开始筹备。

一个电话,之前在《baby》录音时,为林见鹿提供了伴唱音轨的科里斯·马丁斯很快就赶了过来,大家嘻嘻哈哈着碰拳、握手、拥抱。

这厮黑人,是个小歌手,擅长饶舌、灵魂乐和rb,之前在哥伦比亚旗下的一家小厂牌发过两张专辑,但销量一般,赚过一点钱,但是早就财政崩盘了,目前以夜场驻唱,和全美到处跑酒吧、跑音乐节过日子,该说不说,唱功倒是不错。

要不然赵明信也不会选中了他。

老美这边的规矩,但凡稍有地位的音乐人,参与进作品的创作中来,除非他自己放弃,要拿一笔快钱,否则就都是要给版税分成的,之前他在《baby》奉献了一点和声,算是伴唱,就拿了那首歌的0.1%的版税。

对于他这样一个落魄的小歌手来说,本来大多更喜欢直接拿一笔钱,因为版权啊、表演权啊这些,压根儿也不可能给他,但他和他的经纪人很看好《baby》这首歌,就坚持要拿版税,林见鹿无所谓,反正不是他出钱,赵明信也同意了。

合作过程中,这哥们还不错,事儿少,干活儿卖力气,嗓子也好。

而且之前的合作结束,这哥们儿还一再的表示,特别看好林见鹿的音乐才华,想要跟着混——据说黑人有这个习俗,特别喜欢跟个老大混。

但林见鹿没有在阿美利加收小弟的打算,目前大家就是纯粹合作。

接下来还要用他来做和声、伴唱,但也依然还是纯粹合作——该给的版税肯定会给,但别管他参与幅度有多深,表演权之类的,都是想也别想。

什么叫表演权?

就是说这首歌发行上市了,我要出去接商演,只要唱这首歌,就得有他一份钱,他去了,按约定比例拿他的那一份钱,不去,你要找人顶他的位置,或者干脆他的声音那部分,你直接放伴奏,他也依然要拿他的那一份钱。

你不给,他就可以告你,一告一个准。

极端些的,他不同意出场你要是敢接商演,他就可以直接告你了!

老美这边因为在创作、录音、表演等方面的合作,产生的纠纷,每年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起诉官司——大家都烦!

所以时至今日,渐渐就形成了新的市场规则,具体来说就是越分越细。

版权是版权,按照最早的词、曲、编曲创作,到后期录音、演唱的创作,视乎参与程度,多人合作的话,从一开始就详细规定好谁占多少份额。

署名权是署名权,有新人贡献了几句唱,宁可不要版税,也要拿署名权。

表演权是表演权,除非合作方地位足够高、或者说足够的不可或缺,否则的话,主创是绝对不会给你表演权了——即便是足够大牌的合作者,大家也要提前签谅解书,规定他不在场你也可以唱你那部分,可以独自去接商演赚钱。而反过来,你不出场,他不可以独自在商业演出中唱这首作品。

诸如此类。

总之,远不如华语歌坛的处理逻辑那么简单直接。

正向的去看,这种配合机制,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,甚而促进了整个音乐行业的发展,反向的去看,扯皮的官司一桩又一桩,很多作品到最后变成了你也不能唱、我也不能唱,反正撕破脸了,谁都别想挣这个钱。

所以之前拿到最初那三首歌之后,张爱嘉和葛福红直接飞到这边来,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这边找了专业的版权律师,钱花出去了,提前就把坑给探明白了。

整张专辑,主创只能有一个,那就是林见鹿。

署名权一概不给,表演权谁都别想。

倒是版税,反正只要不影响林见鹿的收入,赵明信的新力哥伦比亚那边爱给多少给多少——所以才只能挑科里斯·马丁斯这么一个落魄的十八线小歌手。

说说聊聊,很快就重新热络起来。

干活儿呗,接下来的十二首歌的录音,还有大量的和音和伴唱,是需要这么一个黑人嗓音参与进来的。

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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