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7章 咨议局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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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大四十三年(609年),正月。

帝令以工部新铸银币,颁行天下。

初,帝常忧天下钱币不足。

一日,帝见隋王所贡波斯银币,或有从人言,波斯所铸银币,九成用银,一成用铜,而通行世间,价值与银两无异。

帝以为便,欲行银币之法,乃命工部访良工以试铸之,数年乃成。

其银币,有一两、半两二种。

其一两银币与一两白银等重,半两银币亦如之。

凡银币一两用银九钱、铜一钱,时建康市中,银一两(40克)值钱900文,铜一两值钱10文。

故银币一两,料钱不过811文,而市值900文。

总算其铸币工费、杂费等,每铸银币一两,朝廷大略可得五十文之利。

时天下岁出白银一百六十余万两,若尽铸为币,则能当银一百八十万两,而朝廷获利九万两。

帝以为铸造银币,既可以增钱币之供应,又可以实朝廷之府库,大善其事。

是月,更置铸币司于户部,使专理天下铸币事,又令代王协理之。

三月。

皇后高善德薨,时年五十。

帝盛其哀荣,令葬于摄山之下。

时陈并天下三十有年,北人多归心,故高皇后方死,即有朝臣上书请更立新后。

帝知朝臣欲以立后之事迫其定储,故上书中凡有请立后者,帝皆留中不答。

六月。

川边经略府奏,雅隆王于西境拓地,至于象雄,象雄王畏其威,遣使来贡,欲请朝廷为援手。

帝以为雅隆频扰四邻,来日必为边患,欲早除之,故授象雄王象雄宣慰使职,欲以此得用兵之名。

帝又诏置昌都卫于川边,又调龙骑将军李靖为川边经略副使,命率禁军二甲种军、一骑军,移筑川边,以备征讨雅隆事。

九月。

帝令,置典冲卫于广南经略府,使广南经略悉编境内土人首领为土司官。

十一月。

时天下读书之人几四十万,而举人、进士,每三年所取不过千人。

帝忧读书人多,而功名少,若读书人终日不得功名,恐无所用心,将为祸乱于世。

帝于是令举人之下,更增秀才功名。

使天下各郡每岁一考,其绩优者称童生。

每三年,童生就其道府,由本道学政官考试,其绩优者给秀才功名。

令自光大四十六年(612年)乡试始,应考举人者须先具秀才功名。

又令,秀才不跪郡县官,许为百姓争讼,秀才有办实业为法人者,增值税减常例十分之一。

复令举人、进士办实业为法人者,增值税减常例十分之一点五。

江南多商社,自是常觅有功名者为法人,江南读书之人以是不复穷困焉。

帝又虑秀才之试,当有益于民间,乃钦定秀才考试科目为诗文、经义、算学、农学、机械等五科。

大抵以诗文使人通文墨,经义使人知是非,算学使人理财计,农学使人能耕织,机械使人善生产,故立此五项为秀才科目也。

五科既立,士人乃稍知世事艰辛,而朝廷取士,亦渐渐多得务实之才。

是岁,雅隆王征象雄,平之,有其地。

是岁,隋王杨广发大兵五万南征波斯,连战连捷,杀伤波斯兵数万,深入波斯境中五百里。

波斯人以隋兵骄狂,诈败诱敌,杨广中其计,轻兵冒进,为波斯所伏击,大败,折兵万余人。

时诸将沮丧,唯威州(今赫拉特)都督刘方一人尤敢战,杨广无奈,罢兵还,并使刘方为众军殿后。

波斯兵来追,刘方率铁骑数千频击破之,波斯人畏,不敢复追,隋兵由是得以从容归国。

杨广耻隋军败绩,归其国,诈败为胜,大作欢庆,又厚赏刘方,令境内休兵积谷,以备来岁再征波斯。

光大四十四年(610年),二月。

帝令,于淮南、江南直隶诸县之中,置县咨议局。

使诸县每三年于在籍县民之中一选举,凡选县参议员三十人,以充县咨议局。

诸县参议有监督县衙财税收支,建议兴造工程、学校,质询县令施政得失之权。

县衙每岁依其收支政略,编定明年预算案,至岁末,则由诸参议集于咨议局审其预算。

若众参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否决预算案,则预算发回重拟。

咨议局又有监察县官、弹劾县令之权。

遇县官有不法事,则县参议三人以上联署,即可上其事于郡监处,十人以上联署,即可上其事于本道按察使处。

县令有乱政者,众参议可相集为表决,若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弹劾,则可上其事于本道布政使处,由布政使查其情形,上报朝廷,定其去留。

复令,凡丁男二十五以上,完朝廷粮赋者,皆有选、任县参议之权。

初,分税之后,地方财税多有余,帝以为县令为亲民之官,能用财税行善政则百姓乐,若使财税入私囊则百姓忧。

故帝立此咨议局制度,以使百姓得监督不法之权,以使地方财税之积终可有益于地方。

二月。

帝使汉王、代王分巡直隶诸县,督各县咨议局筹办之事。

三月。

帝遣常骏率炮舰十艘下南洋,使其招抚南洋诸国欲为土司者。

又遣员外散骑常侍周仲安率炮舰三艘并大舟七艘赴东洲,送东洲诸番使者还,并招抚东洲欲为土司者。

六月。

帝令工部更造炮舰百艘,以配水师。

九月。

初,帝立秀才之试,虽定科目,而士人温习无所参考,帝乃集有才学者数百人于建康,令编订书目。

是月,众人急就《文学大观》、《农政大全》、《算学通览》、《天工造物》四书,分别为诗文、农学、算学、机械四科立参考。

帝令刊行此四书于天下,又令经义一科,以《荀子》、《论语》为参考。

十月。

初,扶南国为真腊之宗主,光大以来,真腊渐强,数与扶南相攻战,扶南渐衰,不能抗御真腊。

扶南之王,旧受朝廷安南将军、扶南王之封,常骏至南洋,请改旧封为扶南宣慰使。

并言,扶南若从改封,为陈之土司官,则陈为扶南击真腊,存社稷。

常骏又为扶南王试舰炮,扶南王以陈军炮利,必能破真腊,乃从命改封。

是月,诏以扶南旧境为扶南宣慰司,使隶于广南经略。

光大四十五年(611年),三月。

汉王、代王巡直隶诸县还,帝召于宫内对答。

汉王言,咨议局之设,搅扰县令,不利朝廷施政,朝廷若欲惠民,不如大减民间租赋,以为天下立仁德之纲。

帝不悦,责汉王曰,“天行有常,此类仁政行一世可得虚名,行数世则将倾国覆家。”

代王言,咨议局之设,在授民以权,为君之人,正当如是,君与民若能共治天下,则君舟民水,方可永不相负。

帝悦其言语,诲代王曰,“授权与民,此则长保社稷之道,舍此之外,为君之人,更当与天下之民共立约法。”

“若能使君与民皆在法下,民与君共护约法,则江山斯得永固。”

四月。

帝立贵妃沈婺华为皇后,以崔妙瑜为贵妃,张丽华为贵嫔,杨阿五为贵姬。

使代王复以沈后为母,又晋代王之爵为周王。

代王、汉王俱为藩王,而周王为亲王,位在汉王之上。

群臣以此,皆知储位已归周王矣。

五月。

帝以雅隆王攻陈之土司象雄,令川边经略副使李靖率精兵一万二千,征雅隆。

七月。

帝迁汉王封国于海东,令汉王就藩。

使周王留建康,并命周王协理户部,以明天下财货流转之理。

八月。

川边经略副使李靖破雅隆王于其王都,雅隆王西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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