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阿莱莎的讨伐(1 / 1)
“你怎么这么多帮手!”
雷加一踏出酒肆大门看到门口的阵仗后,瞬间松开握紧的拳头,脸上的怒容变为笑脸,怂了。
博蒙德和雷加一样,大冷天穿条裤子光着膀子,只戴着一副皮手套,还留着一头最流行的披肩微卷长发,可配上他那张四方脸看起来就非常别扭。
他握紧拳头,曲起双臂放在腹前,将胸肌和二头肌鼓到最大:“雷加,今天你必须接受正义的审判!”
博蒙德喊完话,不停地对着雷加眨眼。
奥托和林曼也走了出来,看到眼前的一幕不禁心生向往。
在努力展示肌肉的博蒙德身后,是三头红龙、宝冠雄鹿,银色鳟鱼、红底金狮,四面最大的旗帜,同后面十几个家族的旗帜一起正在疯狂挥动。
布拉克斯顿站在叔叔腿边:“这是要打仗了吗?”
奥托低头看了一眼小男孩,抬头对林曼小声说道:“雷加不止在战场上勇猛无双,他实际已经成为年轻一代的领头人。”
林曼背起手笑道:“呵呵,我们两个也不老。”
“雷加!”握着三头红龙旗的贝尔隆大喊一声。
身边的阿莱莎揪住他的腰肉扭了半圈,贝尔隆重新挥舞旗帜,还赶紧补了一句:“受死吧!”
维耿穿着一件马甲,秀出了他那粗壮结实的双臂,噘着嘴一脸无奈,把三头红龙旗杆举过头顶疯狂地转圈。
他身旁的红袍女牧师式波戴着火红色的兜帽,双眼四处打量着围观的人群,似乎在判断谁能够发展为光之王的信徒。
贝尔隆和维耿今天没戴假发,亮出了两颗白毛板寸。
挥舞宝冠旗的人雷加不认识,却留了个心眼,因为他是一副贸易城邦的异域打扮。
鲍尔文·斯壮挥着银色鳟鱼旗,也在朝雷加挤眉弄眼。
葛拉佛·徒利和泰蒙德·兰尼斯特站在一起,脸上还带着奇怪的笑容正窃窃私语。
两人都是乐子人,年龄相差十几岁却有着共同的爱好,喜欢逛妓院。一番心得交流过后,没过多久两人就称兄道弟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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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暴地离君临城说近不近,说远不远。
这次婚礼杰赫里斯给了风息堡一些消息,博蒙德便号召风暴地所有贵族,组成了一支庞大船队前来参加婚礼。
面见完国王,一出门就遇到了等着他的阿莱莎和贝尔隆。
阿莱莎一把扯下贝尔隆的假发扔到博蒙德怀里,接着就是一顿诉苦。
“你看看,新郎这种发型怎么见人?还有维耿,他也被剃了个光头!”
在阿莱莎看来,博蒙德和雷加并肩作战过,是不相上下的勇猛战士,只有他能制得住雷加。
“不管是谁干的,我都要锤了他!”新郎被人剃成光头,博蒙德怒不可遏。
敢剃贝尔隆和维耿的头发,应该是某个贵族小子干的恶作剧,博蒙德摊开右手,侍从立马将他的战锤递了过来。
“是雷加!我们现在就去找他!”阿莱莎觉得今天必须出这口恶气,把贝尔隆的头发抢回来。
“对对对!”贝尔隆跟着起哄,不停点头。
“当年在龙石岛,我只用两招就轻松打败了雷加!”
博蒙德一脸傲气,上前一步用身体挡住侍从,手在背后朝侍从猛挥。
侍从心领神会,把战锤藏在背后悄悄地离开了。
博蒙德又对阿莱莎说道:“不过现在雷加也成长了一点点,我得再找些帮手!”
答应了阿莱莎,博蒙德就不能反悔,自己去找雷加不得挨一顿暴揍,博蒙德便打算拉更多的人下水。
他带着阿莱莎在城里到处游走,大家都是来参加婚礼的,谁敢不给新娘面子,于是来讨伐雷加的人越来越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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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加紧了紧身上犹如钢铁般的肌肉:“今天下着小雨,不适合决斗啊。”
博蒙德侧过身对着雷加,让自己的胳膊看起来更加粗壮:“对,还刮着风,要不我们改天?”
男人之间不止是武艺,无论什么都可以拿来比较。比谁爬树快、比谁头发长、比谁尿得远。
围观群众开始咂舌,单看博蒙德的身材确实高大威猛,可现在同雷加站在一起他明显就小了一圈。
雷加指着身后:“里面有,先喝点暖暖身子?”
“好!”博蒙德说完,不管身后一个人就跑进了酒肆里。
“贝尔隆!”雷加大喊一声,拔腿就朝阿莱莎冲去。
“你别过来!”阿莱莎的话没起到任何作用。
雷加已经把她抱起来夹在了腰间,贝尔隆又抱住了她的腿,两人把不停挣扎的阿莱莎抬进了酒肆里。
对付阿莱莎一只手足够了,雷加还没忘挥手招呼周围的人进酒肆里。
能进雷加酒肆的人不是王子就是大贵族,跑腿的伙计有忠诚的残疾老兵还有很多孩童。
孩童是穷苦人家送来的,平时做些擦桌子的杂活,有客人来的时候就要充当试毒童子。
小小年纪当不了劳力,在雷加这里既能学到一些知识,还能为家里赚取一份不错的薪水,孩童的家人都非常感谢雷加这个大善人。
阿莱莎对雷加讨伐失败,被雷加捏着脖子灌进去几杯酒后又变回了老样子。
“蓝珍珠我熟啊!我还教过几个妓女新的姿势!”阿莱莎窝在沙发里,双腿高高地放在桌子上不停晃荡。
葛拉佛·徒利和泰蒙德·兰尼斯特两人听得一愣一愣的。
“有个叫丽莎还不错。”泰蒙德低着脑袋,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位公主殿下的话。
阿莱莎直起身子,抬手一巴掌拍在泰蒙德大腿上:“你那是什么破眼光!有个新来的莉莉那才是极品,下次我带你去!”
贝尔隆朝雷加无奈地摇了摇头。
阿莱莎跟着他去过蓝珍珠一次,那次是抓一个犯人,贝尔隆和都城守备队在忙活,阿莱莎则和妓女、客人一通瞎聊,最后还舍不得离开。
“哈!”博蒙德猛灌一口烈酒:“雷加,科利斯来消息了,他说尽量赶在婚礼前回君临城。”
他们带来的侍从占了四桌,雷加这边把三张桌子拼到一起,围坐了很多人。
“好几年没有他的消息了,我还以为他在哪个角落翻了船,人被困在哪座孤岛上。”雷加不懂航海,也不喜欢这种一去就是多年回不来的旅行。
博蒙德面朝坐在他身边一身异域服饰的年轻人:“戴米昂,你来说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