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玉带羹的高蹈出尘与俗世烟火-2(1 / 1)
李三郎慢慢又品了一口,唇角弯出清浅笑意,“这玉带羹,有君子高蹈之风,亦有俗世烟火之意。小娘子厨艺极佳,所言亦有理,是我想得太多,矫情了!”
阿榆怔了下,只觉这话似在哪里听过。看向李三郎时,李三郎目光煜煜,竟似带了几分殷切和殷勤,也正凝视着她。
阿榆心头一跳,本能地觉得哪里不对,但盯着他,一时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。
李三郎不以为意般笑了笑,斯斯文文地继续吃他的饭菜。他的动作看起来舒缓,却很是不慢,不过片刻,便空了盆。
他意犹未尽地叹息一声,拍了拍丑白的脑袋,笑道:“别看了,没你的份了!”
话未了,便见阿榆不知什么时候把剩下的一盆段鳝端来,放到丑白面前,几乎用李三郎同样的姿势,也拍了拍丑白的脑袋。
“来,我请你吃的。”
丑白摇摇尾巴,可怜巴巴地看着李三郎。
李三郎忍笑,摸摸丑白耳朵,“去吧。”
丑白立时埋头大吃。
安拂风脸色微沉,嫌弃地瞪了阿涂一眼,显然怨他蠢笨,竟让他们看上的好东西被条丑狗给抢了。
阿涂不服地反瞪了回去。有本事你拦小娘子喂狗呀,有本事你从狗嘴里抢食呀……
安拂风自是做不出这些事的,故而也只能眼睁睁地看丑白几口吃光,甚至连盆底都舔得干干净净。
阿榆便再拍一拍丑狗的脑袋,温柔道:“如果下次再来,我继续给你做好吃的。”
丑白自然是听不懂的,却觉出眼前女子的温柔亲近之意,惬意地仰起头,眯起小眼睛,不紧不慢地摇起了尾巴,——只剩了亲昵,竟再无半丝防备。
它身边的另一个人,自然是听懂了。
李三郎目注阿榆,轻笑,“小娘子如此好意,在下岂能拂却?下次必携它同来!”
安拂风眼睛顿时亮了,“那三郎君何不预付些银钱,还可多算些折扣的。”
阿涂不由皱眉,连连向她使眼色。市井小民或许会看中这点蝇头小利,如李三郎这等风姿卓绝的,拿折扣去招揽,没的玷辱了人家的气节……
安拂风还未及领会阿涂意图,那厢李三郎已笑道:“好啊!怎么付?”
阿涂呆了下,怔怔看着李三郎,仿若在看一条自投罗网的鱼,又大又蠢那种。
安拂风便悟了。阿涂这是开窍了,猜到了李三郎贪上阿榆的厨艺,让她逮住机会,赚上一大笔呢!
于是,安拂风毫不客气道:“三郎君若真喜欢,不妨丢下一百贯钱,日后来食店,只要小娘子在,必定亲手下厨为三郎君做菜。”
她的话中其实是有坑的。李三郎分明是被阿榆的厨艺吸引而来,不惜重金也要偿那一口佳肴。她故意会让阿榆亲手做菜,却又加了个前提,得小娘子在。——可阿榆忙着查案,常在打烊后才回来,哪能天天下厨?便是在店中,她藏着不露头,推托不在,难不成李三郎还能奔后院搜人?
李三郎似完全没觉出不妥,点头道:“如此甚好。”
他取出两锭黄金放到桌上,“小娘子的厨艺,万金不换。但在下俗人,只能以阿堵物相求,小娘子不嫌弃,便是在下之幸。”
阿涂差点惊掉眼珠。
两锭黄金,二十两,少说也能换上两三百贯的铜钱,足以将这间小食店盘下来了。
安拂风看此人出手如此大方,却有些忐忑了,抬头看向阿榆,一时不敢去接。
阿榆随手拿起黄金把玩着,目光里夹了丝疑惑,“这位……郎君,我们是否在哪里见过?”
李三郎微笑,“我生于京师,长于京师,很少离开。这间食店,也是我第一次来。”
言外之意,应是没见过。
但阿榆抿紧唇,盯了他片刻,忽莞尔一笑,“或许,真没见过吧!”
李三郎深深看她一眼,牵起了丑白。
“走了,吃了人家好吃的,更不能就赖着了!”
李三郎大袖一摆,潇洒而去。阿榆目送他远去,一时有些失神。
阿涂好奇,问:“小娘子,在想什么呢?”
阿榆收回眼神,轻飘飘道:“看那狗生得真丑,看那人生得真好……”
阿涂不觉点头,“我也觉得这位李三郎生得好,看着比沈大郎君还顺眼。”
阿榆略一颔首,依然一瘸一瘸地,慢慢走回后院去。
不知为什么,阿涂觉得阿榆的背影有些萧索,一时摸不着头脑。
安拂风却有些紧张了,嘀咕:“比沈惟清生得好?气度是不一般,但真说起长相,哪里好了?”
秦小娘子真好,特别好,好得安拂风想把她藏起来。
可惜她不是男子,娶不了阿榆。细想下来,沈惟清的确是她所能想到的阿榆最合适的夫婿人选。——虽然狡猾虚伪,但这种狡猾虚伪用来保护家人上,似乎也是个不赖的选择。
最要紧的是,阿榆嫁了沈家,她蹭饭也方便呀。
这个李三郎,哪里冒出来的?
阿榆回到她的小屋子,坐上床榻,抱膝揉了片刻膝盖,便听窗棂外有人轻叩了三声,然后传来了凌岳的声音。
“小娘子,你怎样了?”
阿榆道:“我很好。”
“哦!”凌岳虽应了,显然不太相信,“这些积年的旧伤,很不好医,只能慢慢养着。你还小,平时多留意,总能恢复过来。”
阿榆不答,半晌问道:“凌叔,阿娘做玉带羹,是不是喜欢加蕈菇,喜欢加鸡肉丝、蟹肉丝?”
凌岳怔了下,“似乎……是吧!”
他并未吃过阿榆母亲做的玉带羹,此时阿榆问起,他自是无从答起。
然后屋内就沉默了。
凌岳努力想透过窗纸察看阿榆神色,但她的房间素来小而暗,不透气也不透光,即便是白天,也看不清里面的情形。
他终究不放心,轻声又唤了声:“小娘子?”
好一会儿,才听阿榆道:“凌叔,有许多事,我已经想不起来了。”
凌岳忙柔声道:“小娘子,想不起来,就别想了。”
有些事太过摧肝裂肺,或许也是苍天见怜,才让她忘却。若真的想起来,阿榆会是什么样子?
凌岳忽然想起八年前他刚在临山寨找到阿榆时,她的模样。
九岁的小女孩,瘦得皮包骨头,脸颊窄小得能清晰看到颧骨下巴的骨骼轮廓,凌厉而恐怖;那双眼睛便显得格外大,黑黢黢没有半点光,像从森冷地狱延伸而来的两个黑洞,随时准备吞噬掉眼前的一切人,一切物。
面对他制住的那些欺凌过她的人,她冷冷地吐字。
“烧。”
“烧,烧死所有人,一个不要留。”
“你,我,所有人,都烧了。”
厌世如斯,憎世人如斯,恨自己如斯。
任他见惯人世浮沉,人心善变,也不由胆战心惊。
后来他觅尽名医,费尽手段,似乎医好了她。
似乎而已。
连他自己都不信,一个仇恨一切的小女孩,会真的捡回旧年的欢悦,变得明媚天真,纯良讨喜。
何况,她旧年的欢悦,如当年阳光下晶莹的白雪,早已化得干干净净,惟有极偶然的梦中,有小女孩无忧的笑声,和阿丑汪汪的叫声。
屋内始终无人回答,安静得可怕,凌岳不由地更紧张了。
他凑到窗前,不觉间有了几分慌乱,“阿榆,阿榆,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人?或什么事?若不开心,别憋着,告诉凌叔,好不好?”
“凌叔,我没事。”
窗扇推开了,露出阿榆有些苍白的脸。
她的眼睛的确很黑,但并不是凌岳惊惧的那种孤冷,而是带了某种湿润的柔和。
阿榆轻轻道:“凌叔,我忘了很多事,但忽然记起了一件。当年,阿娘为阿爹做玉带羹,阿爹边吃边摇头,说这玉带羹,有君子高蹈之风,亦有俗世烟火之意。阿娘便说阿爹矫情,想端走那碗羹。阿爹却不让,逃到一边一口气喝完了那羹……”
一听阿榆记起的并非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,凌岳便松了口气,立时笑道:“主人和主母,很恩爱。”
阿榆眼神却还恍惚着:“这些事,我原来已经忘了。但今天有位客人跟我说了阿爹同样的话,还自认矫情。”
凌岳怔了下,“难道是你爹娘的故人?”
阿榆道:“看年纪,这人顶多三十出头模样,怎会是爹娘故人?但他偏有一条狗,叫丑白,跟当年的阿丑,长得很像。”
凌岳便也恍惚了,“阿丑……这人叫什么?”
阿榆道:“他自称,李三郎。”
凌岳疑惑,“李三郎?”
李是大姓,京城姓李的人何其多,行三的男子也不少,凌岳一时也想不起,哪位李三郎会跟当年的故主扯上关系。
半晌,他小心翼翼道:“小娘子,若他再来,我会查清这人底细。”
阿榆没说话,慢慢退回床榻坐了,一只手却下意识地摸向旁边小桌上的一枝木香花。
花期已过,入手但闻花瓣簌簌,待拿到眼前时,掉得只剩了光秃秃的花枝。
阿榆默然看了眼,随手将花枝弹开,依然抱膝坐着。她的屋子小而昏暗,即便是白天,她纤瘦的身影都似沉沉地陷在黑夜中,安静得如一道无知无觉的影子,仿若轻风一吹,阳光一照,便能无声消逝。
凌岳抬头看了眼。
天高云淡,草薰风暖。小院里安拂风正和阿涂拌嘴,前面的店堂里有食客的说笑声,外面的行人步履轻捷。
这春日,本就该如此旖旎明媚,生机勃勃。
而他家小娘子,几时能走出那些旧日的晦暗,欣赏片刻眼前的春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