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 以律法之名,行因果之事-2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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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惟清悠悠道:“两叶虽为赠,交情永未因。同心何处切,栀子最关人。栀子花喻意甚好。”

比木香花那号称“鬼招手”的不祥名声,栀子花赠心仪之人,真是太合适不过了。

或许阿榆读书不多,不解其喻意。那他便挑明了告诉她便是。

毕竟阿榆能写那么一手好字,没道理对不理解这么浅显的诗意。

阿榆果然懂得,立时道:“这是刘三娘赠好友谢娘同心栀子时所写的诗吧?我读时便特别喜欢。”

嗯,知道刘三娘,读过此诗,也清楚栀子同心的喻意?

沈惟清还未及欢喜,便听阿榆继续道:“心如栀子,同心相切。若有如此好友,诚然可喜。我原以为只有罗家妹妹愿意这般待我,却不想沈郎君也有这等心思。”

“……”

沈惟清忽然有些嫉妒她那个所谓的罗家妹妹。他听她提过好几次了,危难之际不离不弃,倾尽所有相助相扶。

或许,想超越那位罗家妹妹在她心里的地位,任重而道远。

看出沈惟清意犹未满的模样,想着婚事终究还未敲定,阿榆决定安慰他一番,遂道:“怜时鱼得水,怨罢商与参。不如山栀子,却解结同心。这么看来,栀子花的确是好,以后我便用它簪发吧!”

原来他的娘子熟读诗书,寻常闺阁女子都未必比得上。

可听着怎么还是不太真诚?甚至没舍得说一句喜欢?

沈惟清知该满意还是不满意,只得引导道:“你既喜欢,不如我现在就帮你簪、簪……”

他忽然吞下了话头,目光僵直地看向阿榆。

阿榆正拿出剔骨刀,用刀身当镜子,恍惚照出自己脸面来,抬手便将簪子插了进去,——犹如将剔骨刀直直插入敌人的血肉。

沈惟清沉默了。

阿榆自认已尽力照顾了他的情绪,见此情形不免诧异,遂问道:“怎么了?难道不美?”

沈惟清看向阿榆像扎敌人心脏般扎入发髻的檀木簪,居然……挺好看的?

他仔仔细细再看阿榆的发髻,终于确定,阿榆其实从未认真梳过发髻,可能都跟簪这根簪子一样,随意绾就。之所以常常簪那木香花,或许也是因为她每日都会经过木香花树,摘花簪花较为方便。

如此惫懒却不让人觉出她打扮得随意粗疏,完全只是因为……她长了张好看的脸,好看到能将麻袋都穿出精致感。

他终究垂目,不敢再细看这美到发光的小娘子,只是诚心诚意地答道:“你怎么簪,都美,非常美。”

即便出身低微,一无所有,她若肯好好拾掇自己,当个倾国倾城的祸水完全没问题,配得起世间任何男子。

阿榆也知自己生得不错,但这些年其实甚少有人夸她容颜。

在临山寨时,她是众山匪眼中的小魔女,多看一眼裤裆都会凉意嗖嗖;

凌岳将其当作小主人,加上自身失意,根本不会留意她是美是丑;

秦家人眼里她倒是美的,只是太过孤僻,加上秦家姐妹本也不俗,也便无人夸她了。

近来到了京师,夸她美的倒是不少,但更多都被她的“凄惨”身世吸引,不管前面在说什么,最后总会以秦家小娘子可怜可惜为结语。

如今她亲耳听到沈惟清的称许,且深知这人并不会虚言恭维,不觉欢喜,笑道:“果真美吗?回头叫阿涂给我买一打去。”

“……”

沈惟清忽然觉得,他们成婚之前,是不是得拜托安拂风多教教她处世之道。如若不然,他怕自己成亲后会被自家娘子气死。

不过,安拂风似乎也没好到哪里去。被小娘子三两句话一哄,就摘光了他的牡丹花……

耳根子这般软,也不知最后谁会带坏谁。

于是,阿榆虽收了他的簪子,沈惟清却完全欢喜不起来。

阿榆却很是舒爽。她此去沈府的原因,一是为八年前的案卷,二是为沈秦两家的婚约,如今这二者都有了进展,眼看目的达成,又被目高于顶的沈惟清夸了一回,自是喜悦,回到食店时,脸上犹自挂着笑意。

阿涂早就为他家劫匪小祖宗操碎了心,每次见她去沈府都心惊胆战,惟恐她被人识破了身份,一怒之下闹出事来,连累了他这跑堂的小伙计。

见她欣然归来,他忙迎了下去,笑道:“看来沈老与沈郎君很看重小娘子,才让小娘子如此开怀。”

安拂风与沈惟清一番长谈,已得知阿榆身怀武艺,并不那么柔弱好欺,却习惯性地心疼她,依然将她护送回食店。此时听到阿涂如此说,鄙夷地瞪了阿榆一眼。

她道:“阿榆今日眼皮子有些浅了。不过送了你一根簪子,还是根不值钱的木簪子,就高兴成这样!”

阿涂听得她的话,忙细看那根簪子,然后干笑了两声,悄声道:“这、这个应该是沈大公子用心挑的礼物吧?”

安拂风睨他,“用心送她根木头簪子?”

阿涂道:“如今小娘子正在孝中,佩饰不宜用金玉之物,恐会惹人非议。”

安拂风怔了下。

阿涂又道:“且这簪子虽是木雕,却是檀木的材质,雕工又精致,价值不菲。骨珀多质地松散,能用于雕刻的都是上品,也不是随处可见的。”

安拂风原只注意到那簪子是木制的,缀的花朵也非珠玉之物,此时听阿涂说着,不由抬手拔出那簪子,细细端详。

阿涂更解释道:“最可贵的是,这二者都是据小娘子的心性来挑的。琥珀可安神定志,檀木可散瘀活血,平稳心绪,俱是最适合小娘子的。”

阿榆原本颇有兴致地听着,此时不由地黑了脸,皱眉道:“你别满嘴胡话!我心性怎么了?我好得很!倒是那个散瘀活血还可以,我是有些陈年旧伤。”

安拂风便小心地看向她,“是……当年被拐时受的伤?”

阿榆含糊道:“唔……其实也没什么事。”

阿涂却头皮炸了下。

被拐?他家小娘子又编了什么谎话?这一出一出的,考虑过他的小心脏吗?

安拂风此时也注意到另一件事。

她握着剑,抱肩看着眼前这个低眉顺眼的俊秀小伙计,“奇了怪了,你怎会认得檀木和骨珀?这俩样东西也不常见吧?你远远看一眼,便能认出来?似乎,连雕工也能品评一二?”

阿涂心虚,干笑道:“檀木和骨珀,不常见也不少见,我家当初也有一些的。七娘子家一定也有,只是七娘子从不留意罢了。它们也不难认,不信你问小娘子,她一定早就认出来了。”

阿榆点头,“我认得。只是我怎么就没想到这里边还有这许多门道呢?”

她自幼颖慧,认字极早,后来虽因诸般原因一度荒废学业,但根基到底在,凌岳找到她后,也为她备过许多书籍供她阅览。故而她读的诗书并不少,只是性子偏执,极少人能入她眼,入她心,更别指望她共情喜怒哀乐。

沈惟清虽未明言,但做得已然够多,换个脑子正常的闺阁千金,早该明了其心意。

可惜,阿榆的脑子,从来不太正常。

即使阿涂解释得如此清楚,她也没太大感触,只是略有些忧伤。

如果沈惟清真的对她用了心,或者动了情,会不会影响到秦藜的幸福呢?

见阿榆若无其事地回屋,差点忘了还在安拂风手中的簪子,阿涂为沈惟清默哀了下,内心似有个小阿涂蹲在角落画圈圈。

无怪秦小娘子能和安七娘子成为好友,这二人实在太像了!

都没有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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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边,沈府内,沈惟清虽担心自己成亲后会被娘子气死,但还是脚不应心地走到祖父那里,追问定亲之事。

说完阿榆幼年遭拐受虐、心性有缺之事后,他道:“阿榆幼年不幸遭拐,少年又遇家中劫数,委实堪怜。终归要尽早定下婚约,娶入府中,或许能让她安定心神,养出寻常女子的心性。”

沈纶对他的判断不置可否,只眯缝着眼睛,疑惑道:“阿榆五六岁被拐过?还拐了三年?”

沈惟清想起阿榆那身旧伤,神情沉郁起来,低声道:“阿榆素日多有不尽不实之语,但她那身旧伤,作不得假。”

沈纶道:“旧伤作不得假……那我当年春游时见到的七岁小秦藜,难道是假的?还有她五岁的妹妹秦萱,一对小姐妹跟在秦池身后,像模像样地跟我行礼……便是有意隐瞒长女遭拐之事,当时并未相约过,他们并不知会遇到我,怎会提前备一个假女儿跟在身边?而且那年秦家太爷还在呢,便是秦池至诚君子,不愿挟恩相求,秦兄长也该寻我帮忙找人才是。”

沈惟清听得怔忡。

难道她又撒谎?又有苦衷?

他这位未婚妻可谓劣迹斑斑,只是他似乎越来越能适应她信口胡诌了,甚至总能替她寻出些理由来。

沈纶站起来,背着手来回踱着,沉吟着说道:“若说阿榆不是秦家女儿,也不可能。若非秦家人,谁能对秦家之事了如指掌?谁又会对秦家冤仇如此上心?为了追缉元凶,甚至不惜大费周折,想查八年前的旧案……”

沈惟清眉眼微微一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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