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 初试邀月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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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宫主怜星旁边那位,当然就是她的姐姐,也即「移花宫」的大宫主——邀月了。

邀月白衣胜雪,衣袂飘飘,风姿绰约,宛如仙子。

她的身上似乎与生俱来便带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吸引力,不可抗拒的吸引力,但她却又永远是一副高高在上,令人不可仰视的样子。

邀月宫主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李寻欢几眼,问道:“你总算来了,是来要人的么?”

她的语声灵动、缥缈,不可捉摸,冷漠、无情,令人战栗,却又轻柔、娇美,摄人魂魄。

李寻欢摇了摇头,道:“不是要人,是换人。”

邀月宫主长发披肩,宛如谪仙临凡,神情飘飘然有出尘之概,语气却高傲冷漠,道:“换人?你拿什么换,拿你自己换么?”

李寻欢笑道:“哪有赌桌上一开始就把王牌打出去的,我要出的这张牌,当然是小鱼儿。”

此言一出,李寻欢身旁的小鱼儿心中疑惑至极,饶是他机制聪慧,也实在想不通,自己这么一个刚入江湖的少年,对「移花宫」两位大名鼎鼎的宫主能有何价值……

邀月宫主原本冷漠的神情中,忽然有了些许惊讶,但她很快便掩盖了过去,道:“凭这小子,也配换你麾下那位得力干将?更何况,除了上官金虹,你麾下数千将士,也都在我手中!”

李寻欢淡然道:“我既然打小鱼儿这张牌,自然清楚他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,你难道非要让我说出来么,须知此事说出来了,你们两姐妹十几年来的谋划就全都是一场空了。”

这下,任邀月宫主和怜星宫主再多不食人间烟火,屁股也都坐不住了,心底掀起了惊涛骇浪。

她们两姐妹实在想不通,她们「移花宫」和「恶人谷」分别培养花无缺、小鱼儿这两个亲兄弟,让他们兄弟俩将来自相残杀,以报两兄弟的父亲江枫当年背叛她们姐妹、与花月奴私奔生子之仇的绝密计划,是怎么被李寻欢知道的。

当时怜星宫主说出这绝密计划时,在场明明只有她们姐妹二人,这计划明明天衣无缝,只有天知,地知,邀月宫主知,怜星宫主知,难不成李寻欢竟是天地?

李寻欢当然不可能是天地,他不过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凡人罢了,除了面容英俊,气质潇洒,身材修长而挺拔之外,再无什么特别之处。

终究还是怜星宫主更沉得住气些,她贝齿轻启,语气清冷道:“好,李公子不必说了,小鱼儿这张牌,我们可以接,但只这张牌,就换了你麾下几千人,未免稍显不够,所以,我们想再加一张牌。”

李寻欢道:“哦?不知道你们想加的这张牌,是什么?”

怜星宫主长裙飘飘,神态悠然,道:“我希望李公子能够留下来,在我们「移花宫」住上三个月,教我们培育些花花草草。”

李寻欢当然知道怜星宫主口中所说的“花花草草”具体指什么,不就是他的仙家绿植嘛。

他估摸着邀月宫主、怜星宫主所修炼的「明玉功」,十有八九是一种修仙功法,因此她们两姐妹擒上官金虹,缴获了他赏给上官金虹的那些仙家绿植后,很可能感知到了仙家绿植上的灵气,这才打起了仙家绿植的主意。

李寻欢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,那邀月宫主忽然插嘴,一对美眸直视李寻欢,冷傲道:“哼,待三个月太短了,我要你在我「移花宫」至少待上三年,这样我才可以放你手底下的人回去,三年后,再放你回去。”

李寻欢笑道:“邀月宫主好大的口气!如果人人都像邀月宫主这样蛮不讲理地下赌注,那赌坊恐怕就很难办起来了。”

邀月宫主不以为然,冷笑道:“难办?那就别办了!”

话音刚落,她的人已如鬼魅一般,朝着小鱼儿掠去,看来是打算先把小鱼儿这张牌抢过去,让李寻欢无牌可打。

不过瞬息之间,她的白衣身影便已来到小鱼儿的面前。

小鱼儿心中大骇,他经过这些年「恶人谷」好几位大恶人的悉心教导,武功虽还够不上绝顶高手,却至少也能算是江湖上的高手,但在这邀月宫主的面前,竟毫无还手之力,就连目光都完全跟不上邀月宫主的绝顶轻功!

小鱼儿的手还未抬起,邀月宫主的纤纤玉手已即将抓住小鱼儿的衣领。

然而,邀月宫主的手最终抓住的,却并不是小鱼儿的衣领,而是另外一只手。

这只手白皙,修长,骨节分明,青筋恰到好处,干燥、温暖而稳定,比邀月宫主的纤纤玉手要大一些,硬朗一些。

这只手握住飞刀的时候,飞刀就成为了例无虚发的「小李飞刀」,有时候也许不一定非得是飞刀,一根筷子,甚至一片树叶,只要被这只手握住,也能够成为例无虚发的「小李飞刀」。

这只手当然是李寻欢的手。

也只有李寻欢的手,才能在这种情况之下,轻而易举地握住邀月宫主的纤纤玉手,化解她的招式。

邀月宫主又惊又怒又羞赧,原本冰雪雕塑一般的脸上,隐隐泛起些许殷红。

江湖上能抓住她手的人,在此之前,还从未有过。

就算是江湖上人人都觉得能与「移花宫」的两位宫主一战的那位「江湖第一神剑」——燕南天,邀月宫主也从未放在眼里。

她绝色倾城,骄傲自信,武功卓绝,才华出众……如此完美的化身,她当然不会把什么「江湖第一神剑」放在眼里。

可是现在,她居然被眼前这个叫李寻欢的男人抓住了手。

邀月宫主想将手抽回,却发现李寻欢那看上去仿佛书生执笔、公子执扇的手,竟有着不可撼动的力量。

李寻欢当然不会松手。

无论是谁,握住了邀月宫主的这只手,恐怕都不愿松手。

李寻欢还是初次见到这种美丽到极致的手。

“小李风流”,他这传奇的一生中,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,他的手中没有拿着飞刀和酒杯的时候,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。

美人的手,大多都是美丽的。

可是他却发现,无论多么美的手,多多少少总有一些缺陷,有的是肤色稍黑,有的是指甲稍大,有的是指尖稍粗,有的是毛孔稍大……

就连他最钟爱的林诗音,那双手也并非全无瑕疵的。

——或许是因为她的个性太强,所以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。

但现在他握住的这只手,却是完美无瑕,毫无缺陷,就像是一块精心雕琢的羊脂美玉,没有丝毫杂色,又那么柔软,增之一分则太肥,减之一分则太瘦,既不太长,也不太短。

就算最会挑剔的人,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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