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公堂对簿,规矩之辩(1 / 1)
风华书局一纸诉状,将南阳城最大的书商“袁宝斋”,告上了公堂。
诉其新作《风月宝鉴》,“抄袭”《三国演义》核心情节。
消息一出,整个南-阳城,都炸开了锅。
“什么?抄袭也能打官司?”
“闻所未闻啊!这状纸要怎么写?难道说‘他抄了我的故事’?”
“这下可有热闹看了!一边是当朝首辅,一边是百年老店柳家,神仙打架啊!”
百姓们议论纷纷,大部分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,想看看这场南阳城有史以来,最离奇的一场官司,究竟谁能赢。
柳家府邸。
柳家家主柳员外,在得知自家产业被告上公堂之后,勃然大怒。
他将袁宝斋的二掌柜叫到书房,将那份状纸的抄本,狠狠地摔在了他的脸上。
“蠢货!谁让你去抄的?!”
柳员外气得浑身发抖,“你难道不知道,那谢远如今是当朝首-辅吗?!我们躲都来不及,你还主动把脸凑上去让他打?!”
二掌柜捂着脸,满心委屈地辩解道:
“老爷,您冤枉我了啊!”
“读书人的事,那叫‘借鉴’,那叫‘化用’,怎么能叫‘抄’呢?”
“再说了,全天下的故事,不都是你抄我,我抄你吗?自古以来,都是如此啊!”
柳员外虽然嘴上斥责,但内心深处,其实也认同二掌柜这套“读书人”的逻辑。
他不认为自己会输。
“罢了!”他一挥手,“立刻去府城,花重金,把最有名的方状师给我请来!我倒要看看,他谢远,还能无法无天了不成!”
开庭的前一天。
南阳知府叶怀峰,顶着巨大的压力,深夜秘密拜访了谢府。
他一见到谢远,便忧心忡忡地说道:
“首辅大人,此事……恐怕不好办啊。”
“下官,查遍了我大离王朝开国以来的所有律法条文,从未有过‘抄袭’可以入罪的先例。这……这到了公堂之上,下官无法可依,无例可循啊。”
谢远却胸有成竹,他从书案上,拿起一本早已备好的小册子,递给了叶怀峰。
“叶大人,请看此物。”
叶怀峰接过一看,只见封面上写着——《南阳书坊行会规章》。
他翻开一看,其中最醒目的一条,便是“保护原创,禁止抄袭,违者必究”的条款。
而在条款的最后,盖着南阳城几十家大大小小书坊老板的联合签名和鲜红的手印。
谢远看着他,平静地说道:
“叶大人,国法虽无明文,但‘行规’亦是法。”
“此次审判,您审的,不是袁宝斋这一家书坊。”
“而是整个南阳,乃至整个大离的文化市场,未来,究竟要遵循一个什么样的‘规矩’。”
叶怀峰看着手中那本薄薄的《行规》,茅塞顿开。
他的心中,顿时有了底气。
公审之日,知府衙门内外,被围得是水泄不通。
谢远并未亲自出庭,而是派了唐宝,和一名在实学书院之中,口才最为出众的学生,作为风华书局的原告代表。
公堂之上,柳家请来的那位方状师,果然是口若悬河。
他引经据典,大谈“文章乃天下之公器,思想乃四海之共享。借鉴引用,化用典故,自古有之,此乃文坛佳话,何罪之有?”,并当堂举出了无数历史上著名诗文,互相“借鉴”的典故。
他的这番辩词,在许多旧派文人看来,颇有道理。
一时间,竟在法理上,占了上风。
轮到唐宝一方陈词。
那名实学书院的学生,并未与对方在经义典故上进行任何纠缠。
他只是拿出了一本,早已准备好的账簿,对着叶怀峰,高声说道:
“大人,学生不懂什么‘天下公器’的大道理,学生,只会算账。”
他当着所有人的面,一笔一笔地,高声计算:
“《三国演义》一书,从构思到成书,谢先生耗时两年,心血无算。风华书局为印刷、推广此书,投入纸墨、人力、渠道之成本,共计三千二百两白银!”
“而袁宝斋,不费吹灰之力,直接窃取了其中最精彩,最吸引人的‘草船借箭’之情节,印于其新书之中。短短一月,因此获利,据我们估算,不下八百两!”
“敢问大人,窃取他人有形之财物,是为盗。那这窃取他人无形之心血,以谋取暴利,又该当何罪?!”
这种将“心血”和“创意”,清清楚楚地,量化为“成本”和“损失”的算法,是所有人,闻所未闻的!
它简单,直白,却又极具冲击力!
瞬间,便让在场所有的普通百姓和商人们,产生了强烈的共鸣!
“说得对啊!这不是偷是什么?”
“可不是嘛!人家辛辛苦苦想出来的故事,你拿去就用,太不要脸了!”
紧接着,唐宝又呈上了那份《南-阳书坊行会规章》,并当堂请了几位行会内的书坊老板作证,证明“保护原创,禁止抄袭”,已是南阳文化行业的“共识”。
柳家的方状师,被这种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打法,搞得是措手不及。
他准备了一肚子的经文典故,此刻却发现,根本无用武之地,一时竟被噎得无言以对。
叶怀峰见状,知道时机已到。
他拿起惊堂木,重重一拍!
“啪!”
他做出了最终的判决!
“本案,虽无国法先例可循。但我大离断案,讲求‘天理、国法、人情’,三者之中,天理为先!”
“窃取他人心血以谋取私利,此举,有违天理!又有行规为证,人情所向!”
他指着堂下脸色煞白的袁宝斋二掌柜,朗声宣判:
“本府宣判!袁宝斋,即刻停止销售《风月宝鉴》续集,并当众销毁所有库存!三日之内,须在《大离风华报》之上,刊登道歉文章,向风华书局赔礼!”
“同时,赔偿风华书局经济损失——白银,一千两!”
一千两!
这个数字,让旁听席上的柳家家主,当场眼前一黑,差点晕厥过去。
这不仅仅是赔钱!
这是奇耻大辱!
判决一出,堂下旁听的百姓们,瞬间爆发出震天的叫好声。
他们或许不懂什么复杂的法理。
但他们懂一个,最朴素的道理——
偷东西,就该赔!
这场官司,通过《大离风华报》的详细报道,迅速传遍了整个南阳,乃至周边的州府。
从此,“版权”二字,第一次,真正地,深入人心。
谢远,以一场官司,为整个大离王朝的文化产业,立下了第一块,名为“规矩”的基石。
袁宝斋经此一役,声誉扫地,门可罗雀。
而那些,加入了“南阳书坊行会”的小书坊们,则因为能光明正大地,卖着正版的《三国》,生意日益红火。
他们对谢远和风华书局,愈发的拥戴。
南阳的商业格局,就此改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