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章 一饮一啄,终当不昧因果-3(1 / 1)
阿榆猜出沈惟清打算,心境总算平顺了些,便急着想回审刑院,看韩平北那边查得怎样。
“他们要跑的地方可不少,便是有院内同僚帮忙,今天都未必能查问完毕。”
三名医官各司其职,即便审刑院能在第一时间摸清他们根底,他们也不会在家等着审刑院上门,哪有那么巧立刻都能找到?至于那个姜田陪同去见的那名老大夫,或许容易找,却住在京郊,一往一返便要大半日了。
阿榆此时细细一想,也明白过来,皱眉道:“看来沈郎君也有计算错误的时候。既然只打算试探鲍廉,应知用不了这许多时间,该和韩平北他们分头去查问那些医官才是。”
沈惟清微笑道:“阿榆,我们需细查的,可不只这一桩。我如今更好奇乔娘子身上的秘密。”
阿榆心头咯噔了下,“乔娘子?”
沈惟清道:“她和鲍廉的相处模式,不像寻常夫妻。而她甚至不像根基浅薄的寻常官吏之女。”
阿榆一时怔忡。
沈惟清瞅她一眼,悄悄一捏踏雪的背。踏雪一惊,连着打了几个响鼻。他趁机一勒马,轻笑道:“阿榆,踏雪好像渴了,不如我们找地方用些膳食?”
阿榆略一犹豫,便道:“也好。”
沈惟清立时驱马在前方带路,却是去了附近最大的落霞楼,美其名曰让她品评下京师名厨的手艺。阿榆果然精神一振,眉眼扬起,有了跃跃欲试的斗志。
沈惟清不觉蕴了笑意。
凌岳都说了,多陪她说说话,或可解她心结。若行程安排得太满,他哪来的机会陪她说话?
而世间最能疗愈人心的,无疑是美食。
一顿不行,便多来几顿;一次不行,便多来几次。他便不信,他解不了她的心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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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霞楼是一家正店,位于京师最繁华的街道,处于青楼画阁之间,柳陌花衢之内,门前搭了华美的彩楼欢门,缀以栩栩如生的花鸟木雕,结以鲜艳招摇的五彩帛带,宏丽高大,其内数十厅馆相连,隐隐闻得笙箫笑语之声。跑堂的伙计一脸肃穆,托着碗盘行走如飞,却异常稳当。
跟阿榆那个名字都没取齐全的小食店比,当真是天上地下,无从比拟。
当然,此处也不是寻常客人花费得起的。寻常碗盏酒盅无不是纯银所制,哪怕只是两人对坐,要上一壶美酒,三五碟鲜果和菜蔬,都能收上十数贯钱。
阿榆虽然缺钱,倒不至被那价格惊住,只盘算道:“唔,若这边厨艺不如秦家,待我有了本钱,或许也可以开个什么酒楼?瞧着这满京师的人,最不缺的便是钱,只要厨艺好,不怕无法立足。”
秦藜性情绵软些也不怕,横竖安七娘挥起剑来手稳得很,还有个上达天听的阿爹,再不怕被人欺负的。
若秦藜站稳了脚跟,嫁不嫁给沈惟清都无甚关系了,她也就放心了。
彼时,她应该回临山寨了吧?跋扈任性的小女匪,明显比京中的受气包小厨娘自在多了。
只是那时她再看不到眼前的这些人了。
沈惟清,沈老,安拂风,阿涂,花绯然……
阿榆默然饮酒,然后夹了一块刚端上来的鸡肉,微阖目细细品尝了,然后摇了摇头。
沈惟清也已尝了一块,皮松脆而不涩滞,肉滑嫩而不油腻,脆和滑两种不同的口感和谐地交错于齿舌间,的确不负它高昂的价格。
他半晌才问:“你觉得有不妥?”
阿榆道:“我那日没骗你们,我真的没有味觉,尝不出味道。”
沈惟清怔住,紧紧盯住她,“没有……味觉?”
一个厨娘,将百般菜肴做出千般滋味,自己却尝不出一丝味道?
“但我嗅觉没问题,看得出菜式好坏。”阿榆无可无不可地又夹了一筷,细细嗅了嗅,点评道:“这生炮鸡,是取小雏鸡斩块,以秋油、黄酒腌制入味,再用滚油不断淋浇,将其浇灼至皮脆肉熟。方法未错,但许是生意太好,这等招牌菜备得太多,腌制的时间过久,秋油的咸香盖过了雏鸡的鲜香,就缺了些回甘的韵味。”
伙计又接二连三端上几盘招牌菜,沈惟清早已无心品评,将凌乱心绪压了又压,若无其事地和声问道:“你为何会失去味觉?秦叔叔还有你凌叔,必定为你找过大夫吧?大夫怎么说?”
阿榆淡淡道:“看了几个,没找到病因。确切地说,他们觉得我没病。如果厨子手艺实在好,我有时也能尝出味道来。比如这个鸡……”
阿榆点了点那个生炮鸡,“我藜……我阿爹曾做过这道菜,是用腌好的整鸡以滚油淋灼,我就尝出了香味。是真的很香,天然的雏鸡鲜香,还有点点甜。”
她有些失神,似在回味那睽违已久的舌尖的触感。
沈惟清看着满桌的菜,忽然觉得自己味觉也出问题了,任它鲥鱼螃蟹燕窝海参都尝不出滋味了。
原来尝不出味道,未必是因为有病。
凌岳说的没错,阿榆心境有问题,且有大问题。
沈惟清看着阿榆若无其事地尝着菜点,顿了许久,方道:“阿榆,若是有心事,不妨跟我说说。但我所能,必尽量为你分忧。”
“分忧啊!”阿榆目光飘忽着,随口道,“你若是秦家女婿,或许能为我分忧。不过,你若想置身事外,也没什么不好。”
沈惟清能帮她照顾好秦藜,的确是帮她大忙了。至于她这个劫匪小祖宗,所牵涉的事可不小,她并不想沈家卷进来。
沈惟清如何猜得出阿榆种种诡异的念头?此时听入耳中,字字句句都似在责备其有心毁婚之意,且有些负气之意……
凭他沈大公子八风不动的性子,此时也忐忑了,只轻声道:“阿榆,我已说过,沈家会预备婚书,与你真正订下婚约。不管秦叔叔当年遭遇了何事,秦家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,我,以及沈家,都会跟你站在一起。”
阿榆怔了怔,收回缈远的心思,转头看向沈惟清。
沈惟清眉眼坚定,眸子又清又亮,深深地凝视着她。阿榆被他心口莫名地烫了下,有片刻的失神。
眼前这个多少贵女景慕的沈家郎君,终于认真考虑起和她的亲事了?
不对,是跟秦藜的亲事。
而且,会和沈家一起,做秦藜的后盾,让秦藜再不用担心仇人暗算,再不用朝不保夕,东奔西逃。
想起秦藜醒来后很快可以恢复明亮温暖的笑容,阿榆刚入口的鲥鱼忽然尝出了清鲜的鱼香,且品得出这鱼入锅蒸之前,是用蜜酒酿和清酱腌过的,唇舌间有微甘的醺意。她也不知这唇舌间的芳香是不是一时的错觉,但她无疑因此愉悦起来。
她抬眸,冲沈惟清璀璨一笑,说道:“你若真心这般说,这般做,我……很开心!”
沈惟清却被阿榆那一笑眩了眼目,似搂了满怀春光,见了满眼花开,细碎的欢喜如春草般疯了般往外冒着。
二人于喧嚣酒楼间饮酒对谈,虽非海誓山盟,但在沈惟清看来,二人无疑都对彼此的未来有了承诺,甚至事关婚约,是一生一世无可更改的承诺。此时他再看着阿榆似有娇羞之意的微红面颊,似有猫爪轻轻在心口挠了一挠,暖茸茸的,微微地痒,却又说不出的舒适。
阿榆味觉已失,美酒嗅着清香,入口都与白水无异,不知不觉间已喝了两杯,自然酒意上脸,双颊泛红,却再未想到对面那个温润含笑看着她的郎君,会将她与“娇羞”二字联系在一起。
但他肯认了婚约,还肯承诺不惜代价助她查秦家之案,阿榆看他便顺眼许多。
嗯,毕竟是未来的藜姐夫,还是有必要处好关系,免得秦藜日后难做啊!
于是,两厢俱是求全之心,哪怕尝不出美食的味道,二人还是吃得尽兴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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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各自牵了坐骑离开时,阿榆心情颇好,趁着醉意用力拍了拍她那头犟驴,吃痛的驴子却以为又得罪了主人,“啾”地叫了一声,连忙迈开步伐,“的儿的儿”跑得飞快。
韩惟清看着阿榆在驴背上东倒西歪的模样,不觉莞尔,忙拍马追着,唤道:“阿榆,等等我!”
待与那头驴并辔而行,他定睛看向那头跑得飞快的小黑驴,笑问:“看不出这驴的脚程竟相当不错。它有名字吗?”
阿榆眉眼弯弯,摸了摸驴脑袋,答道:“叫阿犟。我去集市买驴代步时,一眼看到它被原主人骂,说它不打不走,一打倒退,够犟。恰好我最不怕这种犟驴,很便宜就买下来了。看它还敢犟头犟脑,便给它取名阿犟了。”
沈惟清不觉微笑,“这名字,倒也随性可爱。”
或许这名字取得十分随意,但如此随意的小娘子,却比那些循规蹈矩的闺阁千金多出几分从容和随性。他偶尔也会做些出格的事,可到底出身名门,自幼教导他的父亲是个十足十的端方君子,全然不同于祖父的刁钻机敏,故而他向来也以循规蹈矩、处世周全闻名京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