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4章 府兵2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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砰砰!

火枪激发的炸响声在宽敞的校场上接连响起,在这个大雪漫天的日子里,声音传的很远,好似过节时放的爆竹一般。

卑启一脸神清气爽的走出大门时,便见到了部曲与卑衍一同演练的场景,火枪激发后的白烟弥漫在校场上,卑衍扯着嗓子的声音从里面传出:

“火枪操使便是如此,与弓弩类似,其流程并不复杂。还有,你等现今使用的是老式火绳枪,点火依靠火绳,为避免火绳误触,火绳枪手之间必须保持一定间距。

当然,火枪手间距拉开导致了火力投射密度下降,从而使得远程武器的杀伤效率降低。

据说南边已经有新式火枪服役,使用了燧石作为发火机关,届时能以火枪兵结成更为严密的阵型,投射更为密集的火力。

这是后话,先讲我等手上的火绳枪,它与弓弩不同,强弩哪怕配有做工最精良的破甲箭,也很难击穿穿戴多层甲胄的重甲兵。即便破了外层甲胄,箭矢也会因为其本身的特殊性,难以对杀伤对象完成彻底收割。

尔等或许有上过战场的,战场上身插数十箭矢犹自酣战不休的重甲甲士并不罕见。

而今有了火枪便完全不一样,火枪不需要人使用腰力上弦,只需要手指扣动扳机,铅弹由火药气体推动,激发之后肉眼难以察觉,并且弹丸破甲之后对甲士的杀伤也远比弓弩要强。”

卑衍一边讲着,一边将作为标靶的两只生猪抬上来,两只生猪被人简单披上了铁铠,以作为部曲目标物的演示。

部曲们放眼望去,果如卑衍所言的那般,他们使用弓弩瞄准的生猪披着铁铠,铁铠被破甲箭所穿,可背后的生猪却犹自喘息,胸腔不停起伏,四蹄不安的蹬踏,生命力十分顽强。

与之相比,另一边使用火枪瞄准的生猪,身上的铁铠有几个肉眼可见的小洞外并无什么大的改变,可让人意外的是,这头看着受伤比较轻的生猪看着四肢僵硬,眼珠发白,胸腔一片平静,竟然早已断气。

“看着!”

卑衍没有让仆役动手,他自腰间取下小刀,十分利落的划过被火枪击毙的生猪表皮,剥皮切骨间,生猪的各个部位很快便暴露于众人眼前,动作之熟练,好比庖丁解牛。

“弹丸进入身体时,造成的破损并不严重!”

卑衍沾满血迹的手指戳着猪皮上的血洞对着众人示意道,接着他将洞口路径切成剖面,对着众人展示道:

“但铅本身并不坚固,其随着火药激发加热,铅丸变得更加柔软,随着铅丸进入身体后,它与体内的皮肉摩擦翻滚,瞬间碎裂成数个小块。

并且,与箭矢这种自带封闭装置的武器不同,火枪弹丸进入身体后,会在体内造成空腔,对目标物造成巨大损伤。”

卑衍的言语平淡,随着他的讲解,生猪那被弹丸损伤的皮肉内脏亦被展现到众人眼前。

只见本应是红白相间的皮肉因为火枪弹丸的损伤而变得灰黑发黄,一块块颗粒状的铅丸不规则的散布,将生猪的内部搅得一团糟。

更让人咋舌的是,弹丸所在的位置,就像是铅丸在生猪内部炸开了一般,大片的血肉被挤压,灼伤,完全丧失了生机。

嘶!

这般诡异的场景让部曲们不由深吸一口凉气,他们互相对视一眼,接着看向手里的火枪,越发觉得手里的武器厉害得紧。

“正如诸位所见,它的杀伤效率如此之高,让当代的所有远程武器都显得相形见绌。这正是州府大力支持火枪武器发展的重要原因。

当然,想要达到以上的种种效果,都是建立火枪击中敌人的前提之下的。

对火绳枪来说,在战场上精准命中敌人并不简单,故而对我等而言最好的选择便是中近距离开枪,以此来重创近身之敌。

这对我等来说并不困难,不论高句丽还是鲜卑人,他们手里的都是些破甲能力弱的箭矢,防御这样的远程武器,只需要穿戴好制式铠甲便能达成,甲士配火枪,远射不惧,近身火枪,这或许是杀伤鲜卑人这样生产力落后部族的最佳选择。”

卑衍对部曲们的震惊并不奇怪,比之眼前的这些,他在羽林营学到的东西才是真的惊世骇俗。他的言语平淡,讲起了他心中对于手上武器的最好使用方案。

“唔,其实用不着甲士,以北边那帮胡骑本事,简单的盾牌便能防御他们的箭矢。平原索敌,以速度为长,咱们若是与彼辈战,甲士不会占据太大比例,不然很容易被鲜卑人牵着鼻子走!”

卑启早就靠近了卑衍等人左近,此时听着卑衍所言,忍不住出言提醒道。

“父亲!”

卑衍见到卑启到来,当即行礼道,四周的部曲也都行礼口称家主。

卑启摆摆手,看着眼前生长得越发高大的儿子,温声道:

“自古以来,我汉人皆能正面击败胡骑。胡人所依仗者,不过是骑兵这个离合之兵带来战术优势罢了。若是胡人每战都与我等堂堂之阵,哪里会有匈奴之祸?”

卑衍闻言,知道自己在卑启这样的老兵面前还是太嫩了,战场绝非兵书战法上的纸上谈兵,敌人也不是弱智,不会以其之短攻人之长。

眼见卑衍受教,卑启满意颔首,接过一杆火枪,学着卑衍的样子比划一番后,这才说道:

“不过,你的言语也不无道理。火枪的配装有效的增强了府兵的战斗力,特别是小规模战斗中,使用火枪的汉军能够轻松对鲜卑人进行减员,鲜卑人却因为生产力落后而对我等无可奈何。

这样的战斗发生多了,是最为打击胡人士气的。”

说着卑启拿起台上的一把强弩,抚摸着上边的金属望山,目光迷离片刻,他拿起火枪旁边的铅丸、火药包,在手里轻轻掂量后叹息道:

“想当年汉将李陵出塞,以弓弩三千抵挡匈奴,队伍载有的五十万箭矢耗尽而败。现在有了杀伤效果更强的武器火枪,以一军携带的火药弹丸,能够击杀多少敌军?”

说完,他在火枪的木托上重重一拍,如下断言一般道:

“有了火枪,加上不输鲜卑的战马,今后汉军出塞,鲜卑人将再难抵挡,等待那些狼崽子们的,唯有狼奔豕突而已。”

卑启作为老兵,亲眼见识过使用弓弩的府兵部曲对来犯鲜卑胡骑的碾压,更不用比之弓弩更为强悍的火器了,在他看来,武器的优势从以前的战术优势,随着发展已经慢慢转化为战略优势了。

拥有火枪后的汉军将与鲜卑人所熟悉的汉军完全不同,火器进入战场造成的巨大交换比,将使草原上每个部落都陷入惶惶不安中。

随后,卑启不再言语,专心致志的观看着卑衍对部曲的教导,不时根据以往经验提出自己的疑问,他并不会因为儿子的身份而对卑衍有所轻视,目之所及的一切都让卑启的明白了一个道理,时代浪潮滚滚而来,若不能跟上发展脚步,他也会成为落后于时代之人。

时间到了下午,卑启带着卑衍与一众部曲巡视庄园周边山林、田亩。

裹了乌冬草的马蹄踏在雪地上格外稳重,小队拉出了一条长长的队伍,附近的山林间,不时有虎啸传出,惊起飞鸟积雪。

卑启行在最前方,他的手指指向远处一片低矮棚屋,棚屋外边有几个外型巨大的水轮卧倒在地。

“前方的田亩临河,到了雨季流速颇快。符合搭设水轮的条件。这里,还有这里,我与你几个叔父建了水力磨坊.....就是天时不行,咱们玄菟郡的小麦产量比不上南方。

我与你几个叔父还有农会商量了,高显县的府兵庄园来年地里都种上大豆,如此一来,这里的磨坊还可以改成榨油坊.....

另外,除了种植大豆的田亩外,其他的土地都种上苜蓿,家里的牛马等大牲口需要,还可对田亩轮番休耕。

对了,我听农会里那帮小鬼说什么大豆种地可以肥田,说什么固氮,你老子我孤陋寡闻,被人笑话,你可知什么意思?”

卑启言语不停,不断给卑衍这个长期在外的儿子讲着庄园琐事,到了最后像是想起了什么,忍不住好奇问道

“呃.....”

卑衍静静听着,一直颔首,听到卑启主动问起固氮一事,也禁不住愣在当场,不知从何说起。

其实,从卑启能够将固氮二字说出口时,卑衍便明白眼前的壮汉远不是他想象中的老骨头,他也是会积极学些新东西。

“这个,氮就是我等眼前的气中的一种.....”

卑衍有些迟疑,不知如何开口,到了最后他抬起头,手掌虚握着在面前一抓道:

“氮能够有效提高作物的产量,而它可以被豆子吸收,并且储存在土壤里,如此一来,种植过大豆后的土地来年作物产量都会有明显提升!”

卑启颔首,他看的出来,卑衍言辞间有很多难以解释的词汇,却仍旧尽力以最为简略的意思向他解释。

“氮?气?”

卑启伸出手在面前凭空抓握,他试图以他从前的见识去理解儿子口中的道理,但在缺少基础知识的条件下,很难将之在心中进行消化,最后他挠挠脑袋,很是无奈的摇摇头叹息道:

“你们的学问真有意思,虽不知道正确与否,却比那帮子只知道之乎者也的老儒强多了。”

对于辽东变化来由,卑启深知定与公孙度这个主公脱不开关系,眼前儿子脑海中那些神秘莫测的学问想必也与之有关,但他并不觉得与这世界有什么格格不入,反而感到格外亲切。

与卑启抱以同样心思的人在辽东乃至幽州并不罕见,汉末的意识形态并没有被儒家占领,大多读书人都本着哪家有用学哪家的心思进行学习,羽林营的学子的惊艳表现,在此时的年轻读书人眼中,反而显得十分耀眼。

“说起来,而今的农具越发精深了!”

卑启手指比划着,想要在儿子面前显示他的博闻见识:

“想当年,只有大姓豪家才能使用的耧车,现在谁家没有几台?除此之外,就连收割的器械也研究了出来。

去年我在襄平城就见到有人使用马匹驱动的小麦收割机,三五个人便能在两天内完成一个农庄小麦收割工作。

当时看的我眼珠都要掉下来了,要知道,从你祖爷爷起,咱家自从有了地之后,收麦时节,家中老小齐上阵,连你老子我都要趴在地里忙活几天。

除了收割机外,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器械,我都一一看了,都是极好的农用器具。”

对于农具上的更新换代,卑启表现的十分激动,盖因它们的出现真正将卑启这个军官从田间地头解放了,至此之后,他再也不用遵照传统而埋首于黄土地,这样的形式主义,除了激励手下的部曲雇农外,只剩下将自己搞得灰头土脸的作用。

卑衍没有接话,卑启的言语让他深深体会到了他所学知识对人们生活的影响,看着父亲满脸欢喜的模样,想起在羽林营他们这些学子作为记录者参与到的各项试验,其中便有关于农用器械的研发工作。

想起此前种种,卑衍心中升起一丝名为自豪的情绪。

“就是这些器械,多半是要使用牲畜的。家里的大牲畜本来不够,呵,去年来了伙胡骑,给你老子送了几百只羊,几十头牛,总算解了燃眉之急。”

卑启说起去年与胡骑的交锋,言语之间很是淡然,在他看来,那些惶惶如丧家之犬的胡骑根本算不上敌人,顶多算是个大礼包。

说起胡骑,他的目光转向北边,望向莽莽群山的背后,彷佛能看到胡骑口中那些正在秣马厉兵的野蛮胡人,舔舔嘴唇道:

“不知何时能够出塞?听说北边的鲜卑人转了性子,开始种起地了,啧啧,那些黑土地与其在鲜卑人手中浪费,还不如留给我汉家子弟繁衍生息!”

卑启话音刚落,便见远处有一骑驰来,马上的骑士是负责联络各地府兵的传令兵。

来人冬日到此,送达的是来自公孙度的调动军令。

很快,卑启翻开手中的信函,读完上边的内容后,脸上的表情很是怪异,他将信函拍在卑衍胸口上,轻轻一拍道:

“看看吧,咱们真要打仗了!”

信函从卑衍的胸口落下,他来不及抓住便就落了地,他一边下马,一边信口问道:

“打谁?何时打?出多少人?”

“打素利部,明年夏秋之交出击,等敌人的粮食即将成熟时发动。玄菟郡在册府兵加上部曲辅兵合计一万五,加上辽地抽调的精兵一万作为后勤支援。唔,与南边的战事相比,都是小阵仗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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